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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永安煤矿 3102综放面作业规程
2019-09-12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人气: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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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油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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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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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无油垢、无水分、无锈蚀、无金属杂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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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职业卫生

        一、职业卫生规定采用工作任务分析法进行风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二、风险源:工作面粉尘浓度高易导致尘肺病。风险等级:低风险
    针对以上风险源辨识和评估结果,职业卫生规定编制如下:
    1、入井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穿戴整齐。
    2、开机前必须检查采煤机内外喷雾、液压支架喷雾、各转载点喷雾等是否完好,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严禁无水开机;
    3、佩戴防尘口罩、防冲击眼镜;
    4、按规定时间冲洗巷道。
     
     
     
     

    第十章   灾害应急措施及避灾路线

    一、灾害应急处置机构及职责划分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的方针,加强和提高我矿应急应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在事故发生后能按照事前确定的事件等级,采取相应的紧急行动和措施,减少和控制事件发生的影响,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织机构,以保证我矿应急救援工作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一)组织机构:
    总 指 挥:程海兵
    副总指挥:张朝勇  张庆武  吴前进  常  伟  王永泽  赵卫斌
    成    员: 各科(室)长、井上下队长以上管理人员
    职   责:
    1、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反应组织进行应急救援行动;
    2、委派现场抢险指挥人员,批准现场抢救方案; 
    3、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
    4、批准矿井各类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计划,监督各类事故应急演练。
    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永安煤矿调度室。
    办公室主任:贾李兵
    成     员:调度室当班值班调度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
    职     责:
    1、承接事故、事件或灾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2、负责通知总指挥部成员、抢险救灾队伍和各专业组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或指定地点,或到调度室集合;
    3、及时传达总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命令,通知抢险救灾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4、在事故抢救过程中,负责组织各专业组的碰头会,协调各专业组、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
    5、组织、协调上报公司对外求援等有关事宜,负责事故的上报;
    6、落实公司及上级有关指示和批示,对内通报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7、制定矿井各专项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监督各单位实施事故应急演练,并做好总结评估工作;
    8、办公室成员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日常维护和应急设备的不定时检查;
    9、完成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现场指挥:跟班矿长
    现场副指挥:班组长、跟班队长、安全员、瓦斯员
    现场成员:一线联队(现场采、掘、机、运、通作业人员)。
    现场指挥职责:
    1、下井跟班矿长为现场指挥,现场出现事故征兆事险情时,有停产撤人的直接处置权和指挥权;发生事故时,负责现场总指挥,组织现场自救、互救、人员撤离气体检测等。
        2、安排副指挥组织救援人员清点、道路疏通、人员组织、现场指挥、与总指挥沟通等工作。
    3、当现场出现次生灾害或事故扩大时,及时组织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向指挥部汇报。 
    4、矿山救护队队长到现场后有参与现场指挥的决策权和在救援中的临机处置权。
    现场副指挥职责:
    1、现场出现事故征兆事险情时,有停产撤人的直接处置权和指挥权;
        2、配合指挥完成现场组织自救、互救、人员撤离气体检测等。
    3、听从指挥的命令,各负其责,和指挥一起组织相关救援工作。
    现场成员职责:
    现场成员:一线联队在班组长的带领下,听从跟班矿长指挥,进行治理处置。
    (三)指挥部下设九个专业组:
    1、抢险救灾组
    组  长:救护队队长
    副组长:跟班矿长
    成  员:一线联队(现场采、掘、机、运、通作业人员)
    职责:
    (1)主要负责指挥现场应急处置;
    (2)实施应急指挥部制定的应急处置方案,实施救援;
    (3)处置现场突发情况。
    2、技术支持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行政矿长
    成员:调度室、安全科、技术科、地测科、机电科、通风科、监控中心、行政科、党工办、保卫科、培训中心负责人
    职责:
    (1)协助现场总指挥制定抢救方案及安全措施;
    (2)对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及时给予技术指导,并协助现场总指挥及时修改、补充抢救方案;
    (3)协助现场指挥部制定应急结束后的恢复计划。
    3、供电通讯保障组
    组长:机电矿长
    副组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
    成员:机电科、调度室、行政科、办公室负责人
    职责:
    (1)负责现场照明线路、设施的抢修,保证事故抢救用电;
    (2)负责组织通讯线路设施的抢修,保证通讯畅通;
    (3)按总指挥部命令报警,恢复供电或切断电源。
    4、物资供应组
    组长:生产矿长
    副组长:机电矿长、行政矿长、
    成员:供应科、财务科、机电科、通风科负责人
    职责:
    (1)负责抢救物资的供应,保证抢救物资及时到位;
    (2)保证抢救资金及时到位。
    5、医疗后勤保障组
    组长:行政矿长
    副组长:医疗室主任
    成员:医疗室、办公室、行政科、党工办负责人
    职责:
    (1)负责现场伤员的紧急救治和转院治疗工作;
    (2)负责联系外部医院技术支援;
    (3)负责抢救人员的生活、行政保障工作;
    (4)负责对环境进行监测、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6、交通保障组
    组长:工会主席
    副组长:行政矿长
    成员:保卫科、办公室、行政科负责人
    职责:
    (1)负责调拨和组织抢救抢险车辆;
    (2)负责运送事故抢救人员和抢险物资。
    7、治安保卫组
    组长:保卫科科长
    副组长:保卫科副科长
    成员:保卫科所有成员
    职责:
    (1)负责事故现场治安保卫,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进行管制,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2)负责交通疏导、交通管制,确保运送抢险救灾物资及人员的运输畅通;
    (3)协助对现场及周围人员防护指导,组织人员安全疏散或转移。
    8、善后赔偿接待组
    组长:党工办主任
    副组长:劳资科科长
    成员:党工办、劳资科、行政科、办公室负责人
    职责:
    (1)负责接待上级领导、兄弟单位增援人员;
    (2)负责接待安置伤亡职工家属、来访职工家属;
    (3)负责做好伤亡职工的善后处理工作。
    9、事故调查组
    组长:安全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机电矿长
    成员:安全科、保卫科、调度室、劳资科负责人
    职责:
    (1)协助或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取证;
    (2)协助或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
    (3)制定防范措施,监督落实事故处理决定。
    (四)抢险救援人员岗位责任制
    1、矿长:是处置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总工程师和机电矿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人员和处置事故的作战计划。
    2、矿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3、副矿长:根据人员营救和事故处理的作战计划,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所必须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援所必须的设备材料。
    4、矿山兼职救援队队长:对矿山兼职救援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辅助救援队配合矿山救护队开展救援工作,根据人员营救和事故处理作战计划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援救和事故处理。
    5、通风科科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为实现自然通风及恢复主扇运转做好技术指导工作,监测主扇的工作状况,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组织瓦斯排放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6、生产技术科、安全科科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总工程师进行抢救、撤人和灾难处理。
    7、井下各区队队长、班长:按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求有序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人数,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难处理任务。
    二、瓦斯灾害预防、处置
    (一)瓦斯事故预防
    1、加强通风管理,防止瓦斯积聚,确保通风系统可靠。
    2、定期测风,科学配风,确保工作面风量充足。
    3、正确地选择通风构筑物,并加强管理,经常检查维修,保持完好。防止漏风,避免风流短路。
    4、实行分区通风。采区要有单独的回风道使通过工作面的乏风流直接进入采区回风道或矿井总回风道,不得有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
    5、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切断电源,禁止人员入内。
    6、防止引爆火源。消除电火、电弧;严格电气设备入井审批手续和使用要求;严格机电管理,消灭设备失爆,机电设备严禁带电维修。消除磨擦撞击火花,不完好设备车辆不得带病运行,必须进行及时维修、更换,架设钢棚或使用钢质材料作业时减小撞击,以避免因磨擦、冲撞发出火花。
    7、消除明火,防止出现炮火:需要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一炮四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放炮使用水炮泥,炮眼充填符合要求,不得放糊炮、明炮;炮线破口不得使用;放炮器螺丝要检查、拧紧,防止失爆产生火花。
    8、加强巷道隔爆设施的管理维护,防止瓦斯爆炸事故扩大。
    (二)发生瓦斯灾害时的应急处置措施
    1、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时,不得改变原通风状况,防止瓦斯积聚,如有水源时,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水源充足的高压水、干粉灭火器、手雷或高泡灭火器等),然后迅速恢复工作面的通风。
    2、发生瓦斯爆炸时,所有井下工作人员在感觉冲击波到来时迅速趴下,俯在水沟中或巷道底板上,用湿毛巾遮住口鼻,湿衣服遮住身体,不使肉体外露,免烧伤。冲击波过去后,事故发生点上风侧的人员,应迎着风流方向撤退,位于事故发生点下风侧的人员,应迅速戴好自救器,沿回风路线绕捷径快撤到进风风流中,直至出井。
    3、当未能及时出井时,所有避难人员应听从现场班组长、队长或安全员、瓦斯员的指挥,在新鲜风流中就近找到硐室避难,在避难硐室内配好自救器,保持体力,少用矿灯照明,定时发出求救信号(发声、发光或敲击)等待营救。
    4、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同时切断灾区内(除局部通风机)一切电源。
    5、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令所有受威胁的人员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出井,同时通知灯房、井口房、主扇房等重要部门人员坚守岗位,建立与井下的固定电话联系。另一方面,应按照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规定的汇报程序,依次通知指挥部成员迅速到达指挥部。
    6、灾区人员撤离时,必须在班组长或安全员及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下,按本计划或作业规程的避灾路线撤出。
    7、指挥部成员到达后,立即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指挥部成员的职责和任务”所规定的内容进行抢险救灾。同时通知矿山救护队赶赴现场,参加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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