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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灾害事故频发的原因及其对策分析
2019-05-10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人气:0   

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2 煤矿瓦斯灾害事故类型及危害

  2.1 我国煤矿瓦斯大,煤层透气性低,瓦斯涌出强度高,危险性大

  我国所有煤矿均为瓦斯矿井。由于原始煤层瓦斯含量大,煤系地层煤层的原始透气性差,我国煤层渗透率一般在(0.001~0.1)×10-3μm2,国内渗透率最大的抚顺煤田也仅为(0.54~3.8)×10-3μm2,其渗透率比美国低2~3个数量级,致使原始煤层预抽难以实施,效果甚差。按美国地面煤层气开发标准,认为煤层渗透率在(3~4)×10-3μm2最佳,但不能低于1×10-3μm2。我国低透气性煤层在开采前抽放瓦斯很不容易。但是在采掘过程中,瓦斯容易放散,而且在一定的条件下,容易产生煤和瓦斯的突然喷出现象。

  几十年来,国内针对低渗透原始煤层瓦斯抽放研究实施过相当多的技术方案。如大直径密集钻孔抽放、水力冲孔、水力压裂、水力割缝等等,可以说几乎用尽了可以想到的技术方案,但原始煤层瓦斯抽放收效甚微。至今未能形成有效的原始低透气煤层瓦斯抽放技术。

  据2004年统计,全国657处重点煤矿中,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和高瓦斯矿井占57.2%,有煤层自然发火倾向的矿井占54.9%;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占86.3%;随着开采深度的不断增加,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开采强度的不断增强,瓦斯涌出量还会进一步增大,瓦斯灾害的治理越来越成为煤矿灾害防治的重点。

  2.2 煤与瓦斯突出严重

  截止2004年底,我国大中型煤矿中共有突出矿井104处。其中重庆市100%、贵州省91.7%、江西省和湖南省50%、河南省40%的大中型煤矿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2002年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日志上统计发生伤亡事故的各类突出36起,占煤矿瓦斯灾害伤亡事故的11.1%,死亡270人,占煤矿瓦斯灾害伤亡事故的15.85%。随着我国煤矿开采深度的加大,开采强度的不断增强,煤与瓦斯突出的危险性也在增加,突出危险区域也在扩大,部分原无突出危险的煤矿也开始出现动力现象,部分未划分为突出矿井的煤矿也不得不按突出煤矿管理。我国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矿井数目和突出强度、频度将随着开采深度的延深、开采强度的增大而逐渐增多。

  2.3 瓦斯爆炸危害严重

  在我国高瓦斯煤矿中,瓦斯爆炸危险普遍存在,危害严重。在煤矿安全事故中,瓦斯爆炸事故是经济损失重大、人员伤亡最多的事故,也是造成社会影响最大的重特大事故。2004年全国煤矿重大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54%,特大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特大事故起数的76%和死亡人数的86%。由此可见,有效地防止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是改善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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