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工作由管控办负责落实,当信息发生变更时,要及时予以更新。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六条 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安全风险记录、跟踪、统计、分析、上报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此项工作由管控办负责落实,通过各种渠道建立信息化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手段。各相关单位根据要求及时填报信息,确保系统有效运行。
第二十七条 入井人员和地面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与本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每年至少组织参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的人员学习1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
此项工作由培训中心负责牵头落实,将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和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方面的内容纳入全员年度培训计划中,要做到有制度、有计划、有培训大纲、课程安排、培训日志、学员签到记录、教师教案(或课件)、培训效果反馈、考试结果和档案,认真做好资料备查工作。
第七章 考核规定
第二十八条 对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价弄虚作假走过场、不认真的科室扣分管领导800元,扣责任科室负责人500元。
第二十九条 未按规定及时开展专项辨识的,扣分管负责人1000元;分管负责人每旬未及时进行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检查的或敷衍应付的,扣分管负责人500元;
第三十条 分级管控办公室未对分级管控文件进行信息化管理,未及时上传下达分级管控信息,扣相关责任人300元。
第三十一条 未在井口或井下重大安全风险区域显著位置设置公告警示牌、未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的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每出现一项扣相关责任人500元。
第三十二条 未依据重大风险风险清单及管控措施进行作业规程,应急预案等技术资料进行修改完善的,扣相关科室负责人300元。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为矿风险分级管控领导组。
第三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法律、法规、规章对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另有规定的,遵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