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危险源
1.未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具。
2.未正确使用工器具。
3. 起吊作业安全防护不到位。
4. 工作完毕未清理机械设备内杂物。
5.检修带压设备前未卸(泄)压。
6.高空作业时未采取安全措施。
二、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矿井维修钳工操作。
三、上岗条件
第2条 身体健康适合本岗位要求。
第3条 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4条 必须熟悉所检修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会操作、会维护、会保养。
四、安全规定
第5条 作业前必须进行本岗位危险源辨识,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手指口述”。
第6条 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填写工作日志,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7条 按规定佩戴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熟悉作业区域里有害气体的情况。
五、操作准备
第8条 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材料、备件、工器具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和试验,确保检修顺利进行和安全操作。
第9条 作业前应检查待检修设备是否已经断电、断水,是否悬挂“有人作业,严禁送电(水)”警示牌。
第10条 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证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六、正常操作
第11条 维修钳工对维修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
(1)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2)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理。
(3)对有关的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检查设备各部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第12条 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第13条 要熟练掌握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和安全。
第14条 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有碍作业、通行,物件放置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