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要求。
6.搬运电气设备时,要绑扎牢固,禁止越宽超高,要听从负责人指挥,防止伤人和损坏设备。
七、特殊操作
第41条 井下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后,必须查明原因,找出故障点,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禁止强行送电或用强送电的方法查找故障。
第42条 发生电气设备和电缆着火时,必须立即切断就近电源,使用电气灭火器材灭火,严禁用水灭火,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第43条 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使触电者迅速脱离带电体,然后就地进行人工呼吸,同时向调度室汇报。在触电者未完全恢复、医生未到达之前不得中断抢救。
八、收尾工作
第44条 清点工具、仪器、仪表、材料,填写检修记录。
第45条 现场交接班,将本班维修情况、事故处理情况、遗留的问题向接班人交接清楚。对本班未处理完的事故和停电的开关要重点交接,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