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工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配电工应严格遵守“电气工作安全规程”的规定,不得带电检修和搬运电气设备,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带电作业时,应采取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配电工必须熟知所修设备的电气原理及修理工艺质量要求,必须熟练掌握检修所用的专用设备、仪器、仪表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技术要求,检修作业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 三、进行修配作业时,严格按照原设计标准进行,如有改动需提出必要的理论计算和实践根据,报矿总工程师批准,不得擅自将设备的保护装置及线甩掉不用。 四、检修应有记录,应详细记录有关技术数据及设备编号、检修日期,检修负责人、检验负责人,对设备检修及检验质量负责。 五、检修设备时,应对设备停电(停电后加锁悬挂标示牌),验电(验电笔应符合所验设备的电压等级,验电时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放电后,方可检查、修理,不得以仪表指示判断设备有无电。 六、操作高压电气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七、检修作业时,应按规定配戴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机械绕线时,应将袖口扎紧,女工应戴工作帽。 八、起重时,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指挥,所有用品应事先检查好,大件应先试吊,重物起吊及空中运输时,下方及近处不准有人,下放时应使用电力下放,不准超速下滑,进行钳工作业时,应遵照《钳工作业操作规程》执行。 九、登高作业时,应严格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上、下方同时作业时,应互相配合、相互照应,上面的人应该防止将工具、材料掉下伤及下面人员,检修天车时,严禁在天车轨道上行走。 十、穿管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管中穿导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吸、吹气、防止导线弹出伤人。 十一、拉、合闸操作规定: 1、设备停电顺序为:将控制盘的开关旋钮打在零位,断开控制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