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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架技术工操作规程
2019-04-17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人气:0   

支架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 支架的结构、形式、材质、规格等必须符合设计和作业规程的规定,锈蚀严重及变形的金属支架不得使用。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木支架棚梁、棚腿的亲合口,有条件者,应在地面加工,制作成半成品棚子,柱头开口深度为柱径的1/4,梁口深度为梁径的1/3。
第一百一十四条 平巷支架应垂直顶底板,倾斜巷道支架应顺山势,当巷道倾角小于40度时,每倾斜6~8度,应具有1度的迎山角。
第一百一十五条 棚腿要立在柱窝内。柱窝深度为:煤层中一般为200mm;软岩中一般为100mm;在硬岩中一般为50mm;靠水沟一侧的柱窝深度一般要比水沟底深50mm。
第一百一十六条 底板松软时,点柱或棚腿应穿木“鞋”。木“鞋”宽不小于柱径,长度一般不小于柱径的2倍,厚度应在50mm以上。
第一百一十七条 架设支架前要先审帮问顶,站在安全地点将活煤、活碴找掉。
第一百一十八条 架设支架前必须找好中、腰线,支架的间距、扎角、亲口形式等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点柱或棚腿两头粗细不一时,必须大头朝上。
第一百二十条 点柱必须有柱帽,架棚必须将顶帮背牢。
第一百二十一条 崩倒棚子或点柱,要由外向里逐架重新架设好,才准继续工作。
第一百二十二条 支架工作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
第二节 点 柱
第一百二十三条 点柱一般都应有盘头(代帽)。盘头规格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使用时平面向上,用木楔打紧。
第一百二十四条 打点柱时盘头要坐中。高度超过2米时,要两人配合操作,并有稳固的梯凳。
第一百二十五条 板梁与金属点柱配用时,点柱要打在板梁两端。要甲、乙两人同时操作:甲先将支柱置于设计位置,松开水平楔,将柱心抽出顶住板梁,双手扶好。乙将准备好的升柱器挂到卡箍上,卡好柱心,打紧升柱器的水平楔,摇动升柱器手把,直到撑紧为止。再将支柱水平楔打紧。用上法打好零一端的金属支柱。木板梁要平面贴顶,点柱的水平楔应大头朝向工作面。
第一百二十六条 金属点柱和金属顶梁配合使用时,点柱的操作程序与方法同第一百二十七条,但柱顶盖上的四个爪必须卡入顶梁两侧的卡牙内。两梁铰接处要插好连结销。金属顶梁与金属点柱顶盖间严禁加木楔。
第一百二十七条 用金属点柱做为临时支护时,在更换永久支护中,应先架好新支架,而后用升柱器将点柱回下,禁上将点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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