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操作规定。
第13条 井下通讯线路严禁利用大地作回路。
第14条 通讯机房必须设有合格的防灭火设施。
四、操作准备
第15条 维修组要配齐以下资料:通讯设备说明书、工作原理图、配线图、工作日志、故障记录、测试记录、工具材料登记表、岗位责任制以及其他单项记录。所有记录本必须编号,不准缺页和随便带出工作场所。
第16条 周期性维修必须申报作业计划,主要内容是:目的要求、工作任务、起止时间、劳动组织安排、安全防护措施、材料计划、验收标准和注意事项等。较大的工程和技术比较复杂的工程,事先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报请有关领导审批后才能开工。
第17条 了解当日维修任务及影响范围,并通知有关用户。
第18条 工作前要认真清点、检查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备件、工具。安全用具必须完好、可靠。
第19条 在井下检修隔爆电话机前要通知交换机,禁止对相关支路呼叫、通话,必要时应挂牌或闭锁。
第20条 在进入人孔、电缆沟之前首先应进行自然通风,然后检查氧气的浓度,确认无危险后方可人内。
五、正常操作
第21条 隔爆电话机的修理。
1.电话机检修完毕后,必须做到零部件齐全、无锈蚀,外壳应无损伤。所有防爆面及间隙必须符合原煤炭部颁发的《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中对防爆性能的有关要求。
2.绝缘要求:127V及以下不低于0.5MQ。
3.各部位螺钉、弹簧垫、垫圈等应齐全完整。
4.拧卸凹窝内的螺钉时,应使用专用工具。
5.按线路图校对电话机接线,接线应正确,连接应良好,元件、导线应齐全无损。
6.将以上检查结果、安装日期、使用地点填入记录簿内。
第22条 隔爆电话机的日常维修。
1.电话机应尽量避免安装在有潮气、淋水、积水的工作地点。
2.定期清除话机灰尘、油污和潮气,擦拭、调整各个触点。螺钉应紧固,触点接触应良好,送、受话器通话效果应良好,铃声应响亮。
3.更换话盒、听盒等工作可在井下进行,其他修理工作均应在井上进行。在井下打开机箱之前,应通知交换机值班员禁止呼叫、通话,并加闭锁。待更换完毕修复后,再通知交换机值班员恢复正常使用。
4.为使话机保持完好通话状态,维修人员要经常巡查维护,每月不少于2次,并填写好检修记录。
第23条 井下无线通讯设备(包括泄漏通讯、无线通讯、无线定位、寻呼等)的安装维修。
1.井下无线通讯设备基站、天线连接器、放大器等应安装在于燥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