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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工安全操作规程
2019-04-17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人气:0   

2. 按有关规定保存备查煤样。
13. 做好各种原始化验记录,将化验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及人员。
四、安全注意事项
14. 支领、配制剧毒药品,要有领导审批手续,并有2人同时在场;领用的剧毒物品必须有专人管理,用后剩余部分立即交回。
15. 蒸馏易燃物品(如乙醚、汽油、苯、二甲苯等)时,应根据其燃点大小在沙浴或水浴上进行,绝不允许在电炉上直接加热蒸馏。
16. 蒸发易燃物和产生有毒气体试验时,禁止工作场地有明火,以防发生爆炸事故。
17. 试验过程中,应严密掌握试验过程的变化情况,不许随意离开岗位。
18. 混合或稀释浓硫酸时,应将硫酸注入水中,不得将水注入硫酸内,其操作应缓慢进行。
19. 撒落在试验台或地上的化学药品应随时擦净。特别是汞撒在试验台或地上后,应用吸管吸起并撒上硫磺粉或其他除汞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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