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⒏在瓦斯积聚区测瓦斯浓度时,用瓦斯检测仪取样后,要在新鲜风流中读数。
⒐矿井因为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或通风系统发生重大变化(受到破坏)时,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影响的地点,必须经过瓦斯检查员的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⒑井下需要电焊、气焊、喷灯焊时的瓦斯检查,需按照编制的安全措施执行。
六收尾工作
⒈将仪器清理干净。
⒉交接班要在指定地点进行,做到“口对口,面对面”交清当班情况。
第二节 测风员
一工作要求
⒈矿井每10天至少进行1次全面测风,测风地点、位置,测风周期应由矿技术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⒉测风应在专门的测风站进行。在无测风站的地点测风时,要选择巷道断面规整、无片帮空顶、无障碍物、无淋水和前后10米内无拐弯的风流直线巷道内进行。
⒊测风操作时要遵守下列规定:
⑴回采工作面的风量一般应在工作面的进、回风巷分别测定,测定周期应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但不能大于10天。
⑵掘进工作面的测风、根据需要测定掘进工作面风量、掘进巷道风量、局部通风机风量、局部通风机所在巷道风量、风筒漏风量等,具体测定内容、测定周期应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但测风周期不能大于10天。掘进工作面风量,可以在距工作面20米左右的地方选择巷道断面规整处测定,也可以测定风筒出风处断面的风量。局部通风机风量的测定,可以采用测定局部通风机两端巷道的风量,其差额即为局部通风机风量。
⑶各硐室风量,应在硐室的回风侧进行测量。或利用两点风量差计算风量。
⑷斜巷测风要特别注意做到“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注意风表垂直风流。
⑸采区巷道测风要注意顶板支护,电车通过的地方测风要停车停电测风,以防冒顶、触电等事故发生。
二操作准备
⒈明确任务:明确测风地点、项目,即测量所测地点的巷道面积、风速、风量等。
⒉准备仪器:下井前要选好所要使用仪表的类别、型号,并检查仪表是否完好、风表校正曲线是否吻合。带齐必需的各类检测仪器、记录工具、皮尺、秒表等。
三操作顺序
检查仪器→下井测风→填测风手册→填测风记录牌板→整理仪器上井→填测风报表。
四测风正常操作
⒈根据所测地点的风速,选择合适的风表(微速风表0.3~0.5米/秒;高速风表10米/秒以上)
⒉选用风表移动路线:可采用折线法(六线法)、四线法、迂回八线法、定点法、标准线路法等方法之一。
⒊测风开始前应关闭读数据,将风表指针回零(不能回零的应记录初始数据),测风开始前先将风表运转30秒时再开动计数器。在开停风表计数器的同时,开停秒表。
⒋测风过程中,风表移动要平稳、匀速,不允许在测量过程中为了保证在1分钟内走完全程而改变风表移动速度。
⒌风表在移动时,测风员持表姿势应采用侧身法。测风时风表不能离测风员身体及测风地点顶、帮、底部太近,一般应保持20厘米以上的距离。
⒍测风过程中,测风员要能够看到刻度盘。风表要与风流方向垂直(在倾斜井巷中更要注意)角度不得大于10°。
⒎在同一断面处测风不得少于3次,每次的结果误差不应超过5%,如误差大于5%,需要加测1次,直到满足要求[误差=(最大读数-最小读数)/最小读数]。取3次的平均值。
⒏根据风表校正曲线的公式计算所测巷道的真风速。
⒐计算所测巷道的实际风速。采用V=KV直公式。式中K可以从校正系数表(巷道断面和测风员所占的面积影响系数)中查得或采用K=(S-0.4)/S计算(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