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设备在井下运行半年后,要上井进行全面检修。
32.排除故障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应首先检查设备电源是否有电;
(2)可用替换电路板的方法,逐步查找故障;
(3)应一人工作,一人监护。严禁带电作业。并认真填写故障处理记录表。
33.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仪器进行充电。
34.每隔7 天对仪器的零点、精度、报警点进行一次调校。
三十五 安全监测监控维修工操作规程
1.分站应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查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
2.分站和过渡电缆及各种传感器之间的接头一定要封闭在接线盒内,以免失爆。
3.分站和分站的电源、蓄电池不能置于地上,使用专用的托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供电电源必须取自供电电源的电源侧。
4.分站和过渡电缆连接的接线盒固定在分站的托架上,以避免行人将电缆弄乱、拽断等。
5.分站的蓄电池必须保持一定的电量,电网停电后,系统至少能够正常工作两个小时以上。
6.分站由专人负责,每天检查、维护,发现问题立刻解决。
7.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架)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壁不小于200mm,风速、压差、温度、一氧化碳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映该点测值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