⑧爆炸材料管理工必须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建立火药发放台账和库存台账;做到日清点、旬盘结,账、物相符,按时报主管部门。
⑨过期、失效、报废炸药应存放在专用硐室内。报废雷管不得多于500发、失效炸药不得多于100 千克,并应报主管部门申请销毁。
⑩火药发放必须按照入库顺序发放,做到先入库先发放,防止积压。
5.爆炸材料管理工要经常检查以下内容:
(1)库房内的温度、湿度是否符合规定。
(2)爆炸材料是否受潮、渗油、受热或分解变质。
(3)电路、照明、防火是否符合规定。
6.炸药检查和电雷管全电阻检查
(1)炸药检查:检查药卷外观是否完整,防潮剂是否剥落,封口是否严密等,否者不得发放。
(2)雷管检查:金属壳是否有裂缝、砂眼和锈蚀。对纸壳雷管,应查看纸壳是否松裂,管底起爆药是否碎裂,脚线是否良好,有无生锈。
(3)电雷管发放前必须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进行编号;电雷管箱必须在存放硐室外开启,一次开启一箱。并清点数量,每次最多取100 发进入硐室做电雷管全电阻检查、编号。未做全电阻检查、编号的,不得发放。
(4)雷管的编号要严格按照搓码机(打号机)说明书规定操作。不准用硬物在雷管上刻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