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条 试运转和正式运转。
按有关规定进行试运转和正式运转。
七、收尾工作
第22条 全面检查所移或延长、缩短机头、机尾的刮板输送机,溜子是否合乎质量要求,刮板输送机试机最少转两圈,不合格的要立即处理,并达到质量标准。
第23条 将所有移溜器手把打到收缸位置。使用液压千斤顶的工作面还应将干斤顶竖立并挂在点柱上。
第24条 清点工具、备件等。
第25条 向班组长汇报,与接班人详细交班。
第十二节 乳化液泵站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乳化液泵站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否则不得上岗。
第2条 司机接班后,把控制开关手把置于断电位置并锁好,按以下要求进行检查,检查不符合规定要及时处理:
1、泵站及其附近巷道安全情况及有无淋水。
2、泵站的各种设备清洁卫生情况。
3、各部件的连接螺栓是否齐全、牢固,特别要仔细检查泵柱塞,检查盖的螺钉。
4、减速机的油位和密封是否符合规定。
5、泵站至工作面的管路接头是否牢靠、漏液。
6、各截止阀的手柄是否灵活可靠,吸油阀、卸载阀及工作面回液阀是否在开启位置,向工作面供液的截止阀是否在关闭位置,各种压力表是否齐全、完整、动作灵敏。
7、用折射仪检查乳化液配比浓度是否符合规定,必须在3~5%之间,液面是否在液箱标示的高度位置上。
8、乳化液箱和减速机上的透气盖是否畅通。
9、用手盘动电动机、联轴节和泵头是否转动灵活。
第3条 上述检查符合规定后,把吸液腔内的空气放尽并出液后拧紧。合上控制开关,点动电动机,检查泵的旋转方向是否与其外壳上箭头标记方向相一致。起动电动机,使泵压逐渐升到规定值,然后按以下要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泵运转是否平稳,声音是否正常;
2、卸载阀、安全阀的开启和关闭压力是否符合规定;
3、压力表的指示是否正常、准确;
4、柱塞润滑是否良好;
5、各接头和密封是否严密、无滴漏;
6、控制按扭、信号、通讯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第4条 运转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发现问题,及时与工作面联系,停泵处理。
1、各种仪表显示是否正常;
2、机器声音是否正常;
3、泵体与电动机的温度是否超限;
4、乳化液箱中的液位是否保持在规定范围内;
5、柱塞是否润滑,密封是否良好;
第5条 运转过程中执行如下规定:
1、修理、更换主要供液管路时,停泵、关闭主管路截止阀,禁止带压修理或更换各种液压件。
2、乳化液箱中液位于规定下限时,应用专用的容器进行人工配液。配液时把乳化液掺到在水中,禁止把水掺到乳化油中。
3、不得擅自打开卸载阀、安全阀、蓄能器等部件的铅封和调整部件的动作压力。
4、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关闭泵站的回液截止阀。
5、配制乳化液必须专桶专用,每次配液后,都要用折射仪检验乳化液的浓度,不符合规定时要进行调配,直到合乎规定为止。
6、除接触器触头粘住时可用隔离开关停泵外,其它情况下只许用按扭停泵。
第6条 收工时严格执行如下规定:
1、接到班长收工命令和停泵信号后立即停泵,并把各控制阀打到非工作位置。
2、清擦开关、电动机、泵体和乳化液箱上的粉尘;
第十三节 乳化液泵站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乳化液泵站检修工必须熟悉泵站的性能及构造原理,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否则不得上岗。
第2条 泵站检修工要按以下要求定期检修泵站:
1、坚持每班擦洗一次油污、脏物;
2、坚持每天清洗一次过滤器网芯,每周更换一次过滤器网芯;
3、高低压压力控制装置的性能由专管人员每周检查鉴定一次;
4、坚持每10天清洗一次液箱;
5、各种保护装置由专管人员每月检查一次;
6、每月对乳化液检查并取样,进行化验。
7、每月校正一次泵站卸载阀压力值,蓄能器压力值。
第3条 泵站检修工必须按照以下检修项目进行日常检修:
1、检查各阀组动作、声音是否正常。
2、检查各连接运动部位是否松动,油质、油温情况。
3、检查电机运转是否平稳,轴承温度是否正常,电缆接线是否牢固、可靠。
4、各管路有无拆叠、破漏情况。
5、泵站压力、流量是否正常。
6、检查卸载阀动作声音是否正常,卸载阀动作压力值保证是规定卸载压力。
7、检查高压阀、蓄能器有无油污、渗漏。
8、检查减速机、曲轴箱、轴承、滑块、柱塞的磨损情况和润滑情况。
9、检查过滤器是否清洁完好,各部位润滑是否良好。
第4条 收工时要清擦开关、电动机、泵体和乳化液箱上的粉尘。
第十四节 单体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支护工必须熟悉本工作面煤层、顶板特征,顶板管理方式和所采用支柱的性能、结构原理及使用维护方法,严格按《作业规程》及本规程的规定进行操作。
第2条 进入工作地点后,必须首先敲帮问顶,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
第3条 随时注意(听和看)工作面的动态,若发现异常现象,立即撤离所有人员到安全地点,待顶板稳定后,再进行处理。
第4条 支柱应符合工程质量标准,并达到以下要求:
1、所有支柱必须按统一编号有序架设,必须拉线支设,柱距、排距和控顶距等要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2、支柱迎山有力,迎山角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3、顶梁必须与顶板紧密接触,不得张口,若顶板不平必须用楔或背板等背实;顶板破碎时,应密背护顶;局部冒顶造成梁上空顶时,要用规程中规定的材料在梁上摆成三角形或“井”字形使之接顶背实;
4、支柱与底板要全面接触,不准打在浮煤、浮矸上。坚硬底板要凿柱窝或打麻面,松软底板支柱必须穿鞋,其规格和材料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