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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汇编(2019年新编)
2019-04-15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人气:0   



三、定期更换托辊,发现损坏的托辊,立即更换。

四、如发现皮带松弛,要及时拉紧。

五、经常检查皮带接头,发现局部损坏应及时修补或更换接头。

六、经常检查皮带是否跑偏,张紧程度是否合适,机器震动是否严重,是否有声音异常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定期检查拉紧装置,检查各部螺丝是否松动,检查钢丝绳是否断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经常检查皮带滚筒,轴承座是否松动,发现松动及时处理。

九、要保持清带器完好,如损坏后立即更换。

十、要经常检查主井皮带的制动系统,润滑是否灵敏可靠并及时调整。

十一、处理故障时,应切断电源处理,严禁带电作业。

十二、机器运转时,不准检修或蹬踩皮带。

第五节 人车跟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跟车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懂得人车的基本构造原理,并能正确处理运行中出现的一般故障。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第2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不来交班人不准脱离工作现场。

第3条:交接班应做下列工作:

1、交接上班运行情况和可能发生事故的因素。

2、交接上班发生事故的情况和原因。

3、交接运行线路、道岔、信号、路灯、路标等情况。

第4条:斜井人车跟车工负责做一次人车手动落闸试验,并协助人车专职维修工做好有关的人车检查和试验工作。

二、运行前检查

第5条:斜井人车跟车工应做下列检查:

1、接班后检查人车的各部件、连接装置、手动落闸机构等,特别要使人车自动落闸机构闭锁处于打开位置,制动装置应灵活好使,一切检查合格后才能运行。

2、检查、试验专用人车信号发射机,确保发送信号准确。

3、检查乘车秩序,乘车人员应坐好,不得超员,人车联接处严禁站人,人车的安全防护链必须挂好。

4、检查乘车人员不准有携带超长、超宽的工具,不准将炸药、雷管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物品带入车内。

三、运行操作

第6条: 斜井人车跟车工按下列要求操作:

1、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先放一次空车,证实巷道和轨道确无引起掉道危险时,方可运行。

2、跟车工要熟悉信号,必须随身携带专用人车发送信号装置,发送信号时必须准确。

3、跟车工必须坐在人车运行方向的第一节车的第一个座位上,行车时注意了望,随时做好正常停车和紧急手动落闸停车的准备。

4、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跟车工必须果断地搬动手闸停车:

(1)线路或巷道有障碍物,或有其它危险情况时,已发出停车信号绞车没有停车或来不及通知绞车司机时。

(2)绞车失控,人车下行速度超过了正常速度时(既带绳跑车)。

第六节 斜井把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斜井把钩工必须经过严格培训,懂得所使用车辆、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工具等设施的结构以及使用性能,并能正确处理运行中出现的一般故障,经培训考试合格发证后,持证上岗。

第2条:运行车辆的倾斜井巷,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把钩工负责监督执行。

第3条:凡是倾斜井巷上部车场(或井口)的档车器或车拦,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

第4条:超过12°的斜井提升,应加装保险绳。

二、准备工作

第5条:把钩工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连接装置、保险绳、钩头和接头(钩头与钢丝绳的连接)以及各种使用工具必须完好、齐全、灵敏、可靠、并查看钩头15m以内的钢丝绳不得有打结、压伤、死弯等不安全隐患,如不符合提升要求,严禁提升。

第6条:详细检查斜巷内有无障碍或影响安全提升的不安全隐患,以及有无其它工作人员进行工作,如有障碍和隐患要及时处理、消除,如有其他工作人员,应通知其撤到安全地带,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提升。

第7条: 把钩工在上岗前必须扎紧袖口和腰带,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第8条:认真检查设备、材料,必须捆绑固定牢靠,重心必须稳定,认真检查道岔方向是否正确,结合是否紧密。

第9条:认真检查、核对所挂车辆的重量和数量,应符合规定。

第10条:运送超重、超高、超宽设备、材料等物件应有安全提升措施。

第11条:斜井运送爆破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首先和信号工联系,检查信号装置应可靠,如信号不清晰或不完好、不可靠,严禁运送。

(2)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和电雷管必须装在专用的带盖的木质车箱内,车箱部铺有胶皮或麻袋等软质垫层,并只准放一层爆破材料,如检查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拒绝运送。

(3)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运输,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矿车边缘,否则严禁运送。

(4)必须在提升前通知绞车司机和各水平把钩工注意,车辆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米/秒。

(5)运送爆破材料时,不得同时运送人员和其它设备材料或工具等。

三、摘挂钩操作程序

第12条:把钩工等车停稳后方可进行操作,严禁车未停稳摘挂钩。

第13条:把钩工操作时站立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以防车辆滑动碰伤身体。

(2)必须站立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200毫米左右进行摘挂钩。

(3)单道操作时,一般应站在巷道较宽一侧。

(4)在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道之间进行摘挂钩,如电车场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应站在人行横道一侧进行摘挂钩。

(5)摘挂钩完毕需越过串车时,必须从车辆运行上方越过,严禁从两车辆之间或车辆运行下方越过。

第14条:把钩工摘挂时如遇到摘不开,挂不上时,严禁蹬绳操作,必须采用工具操作,以防车辆移动使身体斜倾摔倒,造成事故。

第15条:挂人车时,首先应详细检查人车各部位(特别是人车所带的防坠器)、保险绳、连接装置,确认完好、灵活可靠,然后挂好钢丝绳进行试车。试车时除跟车工外其它人员禁止乘车,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运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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