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炉墙倒塌或钢架烧红等,严重威胁职工生命或锅炉安全时。
(7)锅炉受压元件泄漏或严重损坏时。
(8)锅炉或锅炉房发生危及工作人员和锅炉运行安全时。
3、紧急停炉的操作程序:
(1)停止加煤、鼓风,并减弱引风。
(2)用砂土或湿炉渣压熄炉膛内的燃料。
(3)熄火后,将炉门、烟道风闸门打开。
(4)关闭锅炉主汽门,由安全闸或紧急排汽门排汽。
(5)如非因缺水或满水紧急停炉,必须维持锅炉正常水位。
(6)如因严重缺水紧急停炉时,严禁向炉内给水,必须打开安全阀变动主汽阀等进行任何调正工作,以防锅炉受到急骤压力变化而扩大事故。
第二节 立式锅炉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司炉工必须经劳动部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上岗证书,方可司炉。
1、开火前必须检查锅炉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给水阀、排污阀、主汽阀等附属器件是否符合要求,检查炉排固定是否牢固,烟囱挡板是否灵活,烟箱门是否严密等。
2、给水之后检查各部门的开关情况,如发现漏泄的阀门及孔盖应立即修复,否则不准点火。
3、锅炉点火前应将主汽阀、排污阀、进水阀及水位表放水阀关严,将压力表、考克水表、汽水考克打开(用冲洗压力表的方法鉴别),将管道或阀门的法兰处堵板全部拆除。
4、点火后,应先用木材烘燃煤炭,并逐渐加大煤量,夏季开火后,由冷炉到压力表指针起动,应保持在1小时以上,冬季适当延长,起动后达到正常压力要大于半小时,时间过短,伸涨不均致使锅炉受损失。
5、点炉后如水位超过正常水位线时,仍上升,应检查进水阀,并适当打开排污阀。升火后水位不上升,反之下降;检查排污阀并采取措施。
6、压力表升至0.1~0.15 MPa时,应将人孔手孔螺丝再拧紧一次。同时,冲洗压力表考克与弯管,水位表水位要平稳,控制高低水位偏差在50毫米范围以内,进水要勤、少,根据水位变化、燃烧情况,少上勤上,清炉前水位控制应稍高一些。
7、汽压升至0.2~0.3 MPa应检查给水设备是否正常,同时试开排污阀,放出下脚处死水。
8、汽压达到一般工作压力后应调整安全阀,压力不超过允许工作压力,调整后应紧好安全阀固定螺丝,加铅封或上锁,新升锅炉汽压低于运行炉汽压0.02~0.05 MPa时,缓慢开启汽阀。
9、排污前应保持较高水位,并注意防止炉缺水,一般每班排污l~2次。操作方法是:打开排污门后当水位稍有下降,即关闭排污门,然后再打开,连续开几次,水位下降50~70毫米方可。
10、气压要平稳,投煤要均匀,清炉要适时埋火、防复燃。
11、一般性停炉:首先停止投煤,保证炉水在正常水位线上,炉排上的燃煤待自燃燃尽熄灭,再关严炉门、灰门和烟囱挡板,排水严防用汽水循环加速冻却及喷水灭火等不良做法,这样会影响锅炉使用寿命。
12、紧急停炉:当锅炉严重缺水、长期满水、给水设备失灵、受压元件损坏、人员生命有危险时,立即将炉火从炉膛扒出来或用砂土、湿炉渣灭火,关闭晰门与烟囱挡板,利用集汽包排出蒸汽。非缺水或满水停炉,仍向炉内继续进水,维持正常水位。如因缺水紧急停炉时,严禁向炉内进水或开关各种阀门,以防锅炉受到急骤的应力变化而扩大事故。
第三节 水管锅炉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司炉工必须经劳动部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上岗证书,方可司炉。
第1条 生火前的检查与准备:
l、对锅炉筒、联箱、水管、冷壁管、集箱等进行详细检查。内部不得遗留工具及其它物品,对油污水垢应清理干净,所有受压部件及其连接部都必须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经检查合格后,再封闭人孔、手孔。
2、从给煤装置开始,一直到锅炉尾部烟道阀门,都应进行检查,必须使燃烧设备完好,炉膛内完整清洁,隔火墙不漏气短路,吹灰装置灵活严密,烟道风闸门灵活,烟道无杂物,各处炉墙必须严密牢靠;出灰系统运转正常,汽水管路系统及各处阀门应完好,不漏水、跑汽。
3、检查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排污阀等安全附件及阀门等,必须符合要求,并操作灵活可靠。压力表每年必须经县、地计量局批准的单位校正一次。
4、鼓引风设备、给水设备试运转正常,控制给水的衡温器要求能正常工作。
5、电气控制设备必须清洁、灵活、可靠,并符合标准要求。
6、锅炉经检查合格后,向锅炉内进水,进水应经过省煤器,进水速度不应太快,夏天不少于1小时,其它各季不应少于2小时,水温不超过50℃,锅炉进水一直到水位进到水位表最低位线时,即可停止进水,然后必须观察水位是否有变化。
第2条 锅炉烘炉:
1、锅炉点火前,应打开烟道风闸门,开动引风机进行通风,时间5~10分钟。然后再进行烘炉,烘炉前水位必须保持在最低水位。
2、烘炉时首先把木材堆放在链排的中央,火堆面积约为炉排的1/2,用木材烘3天后,加少量的煤,以后逐渐增煤,8天以后用煤全部代替木材进行烘锅炉,烘机时间为10~14天。
3、烘炉前必须达到下列烘炉标准才可结束。炉墙灰墒(选样点在炉堂侧墙中央丁字处1.5~2米处),含水量在2.5%以下,外表温度均匀一致。
4、烘炉时必须注意温度缓慢上升,不得有急速的变化,烘炉时链条必须定期转动(利用填加木材的机会,所用的木材不得有铁等其它金属,以防损坏炉排),烘炉时必须能保证各部分都能自由膨胀。
第3条 锅炉点火和供汽与并炉:
l、烘炉后,在炉的前部放上木材及引火物,打开旁烟道,关闭通往省煤器的烟道。关闭主汽阀,打开空气阀,然后点火并开动引风机,当木材燃烧旺盛时,即可加煤,并开动鼓风机使煤燃烧。
2、点火前,火势必须由弱到强,点火时间,从点火到产气,冷炉为4小时,热炉为2小时,火势必须从前到后缓慢而均匀地燃烧,以保证锅炉各部有足够的膨胀时间。
3、当锅炉汽压升至0.15 MPa时,关闭空气阀,当气压升至0.3 MPa气压时,应洗压力弯管,并对人孔、手孔各种法兰螺丝再扭紧一次,但必须注意不得用加长手柄的方法扭紧螺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