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区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且厂区边
缘距居民区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1000m。
2.3.1.2新建高炉的除尘器应位于高炉铁口、渣口10m以外地方。旧
有设备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应在改建时予以解决。
2.3.1.3新建高炉煤气区附近应避免设置常有人工作的地沟,如必须设
置,应使沟内空气流通,防止积存煤气。
2.3.1.4厂区办公室、生活室宜设置在厂区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离高炉100m以外的地点。炉前休息室、浴室、更衣室可不受此限。
2.3.1.5厂区内的操作室、仪器室应设在厂区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
侧,不应设在经常可能泄漏煤气的设备附近。不符合此规定的,必须在近期大、中修
时搬迁。
2.3.1.6新建的高炉煤气净化设备必须布置在宽敞的地区,保证设备间
有良好的通风。各单独设备(洗涤塔、除尘器等)间的净距不少于2m,设备与建筑
物间的净距不少于3m。
2.3.1.7煤气区域内不应布置其他厂房。
2.3.2设备结构
2.3.2.1高炉
a.高炉冷却设备与炉壳、风口、渣口以及各水套均应密封严密;
b.软探尺的箱体、检修孔盖的法兰、链轮或绳轮的转轴轴承应密封严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