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压缩机司机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煤矿井上、下固定式空气压缩机的操作司机。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实习司机操作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指定专人指导监护。
第3条 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熟悉空压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技术特征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能独立操作。
第4条掌握现场机械、电气事故处理方法。
第5条 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三、安全规定
第6条 班前不得喝酒,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上班不得睡觉,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7条 严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则和操作纪律:
1、操作高压电器时,要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时要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垫绝缘垫。
2、不得随意变更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3、下列情况禁止操作:
(1)在安全保护装置失灵情况下,禁止开机或运行;
(2)在电动机、电器设备接地不良情况下,禁止开机或运行;
(3)在指示仪表损坏,不安全情况下,禁止开机或运行;
(4)在设备运行中,禁止紧固地脚螺栓;
(5)气缸、风包有压情况下,禁止敲击和碰撞。
第8条 安全保护和温升应达到以下要求:
1、安全阀和压力调节器必须动作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