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远离设备转动部位,发出试车信号,按试车程序送电试车。在试车时认真检查:
1、 各运转部位应无异响。
2、 润滑油路应畅通。
3、 各部轴承温升应符合规定值。
4、 各仪表指示应灵敏、准确。
5、 设备整体震动情况。
6、 其他应检查的部位。
第27条 拆卸设备前,应将车停车在合适的位置。拆卸设备时,应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要先对本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对相关的设备也应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并通知相关设备的司机及相产环节的工作人员,按事先确定的顺序进行拆卸。
第28条 拆卸时,各小型零部件尽量不要拆下,以免丢失,但拆卸程度要尽量保证各部件装车后不超宽、不超高、不超重;必须拆下的易损件及小零件,要由专人妥善保管好,以免损坏、丢失。
第29条 对设备的结合面、防爆面及易碰坏的零部件,在拆卸时要注意不要损坏。
第30条 拆卸重型部件时,必须使用安全性能可靠的超重工具、设施。所有人员要精神集中,互相配合好,听从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第31条 设备及其零件的安装配合要随时做好详细记录。
五、收属工作
第32条 安装、拆卸设备竣工后,要认真清点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备件,清理现场卫生。
第33条 拆卸完设备并装上车后,负责人应对现场再检查一遍,有无丢下的零部件。
第34条 保存好安装时的技术资料详细记录,以备整理上报、验收,按规定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