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机司机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以下提升机司机的运行操作:
1、地面主、副井提升机司机。
2、井下(暗)主、副井提升机司机。
3、凿井和矸石山用提升机司机。
4、直径1.6米及以上其他提升机司机。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能独立操作。
第3条 有一定的机电基础知识,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4条 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动作原理、提升机信号系统和各种保护装置,能排除一般性故障。数控绞车司机还应能够进行计算机设备的一般操作。
第5条 没有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三、安全规定
第6条 上班前严禁喝酒,接班后严禁睡觉、看书和打闹。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7条 生产和凿井用主要提升机必须配有正、副司机,每班不得少于2人(不包括实习期内的司机)。实习司机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指定专人进行监护,方准进行操作
第8条 提升机司机应遵守以下安全守则:
1、严格执行义接班制度,接班后应进行一次空负荷试车(连续作业除外)和每班应进行的安全保护装置试验,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2、禁止超负荷运行(电流不超限)。
3、非紧急情况运行中不得使用保险闸。
4、斜井提升矿车脱轨时,禁止用绞车牵引复轨。
5、司机不得擅自调整制动闸。
6、司机不得随意变更继电器整定值和安全装置整定值。
7、检修后必须试车,并按规定做过卷、松绳保护等项试验。
8、操作高压电器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9、维修人员进入滚筒工作前,应落下保险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