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最小高度300毫米,发现空顶及顶板垂高过小超出上述规定,应予先处理顶底板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进行操作;
(7) 移架支护与煤机截割、运输机推移的相互距离,应严格执行作业规程,不得任意更改;
(8)操作中发现动作失灵和其它故障时,应按检修操作有关规定及时查明原因处理,不准盲目拆卸,乱敲乱砸。
三、工作面运输机推移操作
第13条 检查支架推移千斤顶与运输机挡板连接装置,必须牢固可靠,方可操作。
第14条 观察铲煤板与煤壁间,无影响运输机前移的矸石、物料,否则应清除后再前移。
第15条 运输机弯曲点距采煤机后滚筒距离不得小于15米。
第16条 推溜动作必须沿煤机前进方向依次进行,不准采用相反方向由两端向中间推移的方式,因特殊情况需改变操作方向时应制定技术措施,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第17条 推移运输机头、机尾时,应提前检查下列内容:
(1) 检查推移千斤顶的行程;
(2) 检查运输机头及机尾是否有推移障碍;
(3) 检查所有电缆、管路是否有刮、碰现象;
(4) 检查推移运输机头、机尾对顺槽超前维护是否有无影响。
第18条 推移运输机头、机尾时,必须通知溜头维护工,然后方可推移运输机和转载机。
第19条 机头机尾前移时,要专人指挥,专人操作,分段监视,动作协调,步距移够。
第20条 完成机头机尾推移后,必须按规定搞好端头支护。
第21条 支架移动前应按措施规定,严格控制采高,防止支架被“压死”,并注意相邻的支架高度平缓过渡。
四、支架检修操作
第22条 处理液压系统故障,必须关闭压力截止阀或隔离阀,将操作手把放在适当位置,使检修部位的压力被完全释放,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第23条 主管路检修,必须通知泵站停泵并采取闭锁手段,同时应关闭故障部位前级压力截止阀,采取正常方法进行压力释放。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第24条 拆除故障部件前应彻底清擦。
第25条 拆除更换部位时应及时安防设尘帽或采取其它防尘防污措施。
第26条 更换有特殊要求的部件,应按规定使用专门工具,不允许用其它工具代替。更不准乱敲乱砸。
第27条 严禁使用部件敞口对着人体,以防误操作伤人。
第28条 检修完毕打开截止阀或隔离阀时,动作要慢,以免损坏设备和造成其它事故。
第29条 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准关闭回液阀,因检修需关闭时,检修结束后必须及时打开,切不可忘记。
第30条 严禁在井下拆卸阀件和千斤顶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