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压支架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编号:SC/34 Z 34 发放号:01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支架操作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成绩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可上岗。
第2条 在液压系统截止阀,隔离阀关闭状态下,严禁操作支架。
第3条 支架应保持完好状态,否则不准操作支架。特殊情况,如其故障部位不影响支架主要性能,不会对人身安全造成威胁时允许操作,但必须采取措施排除故障,不允许支架经常带病运转。
第4条 通过支架的管线必须吊挂排列整齐,不得有砸、压、挤、埋和扭折现象,否则不准操作支架。
第5条 对违章指挥,支架工有权拒绝执行。
二、移架操作
第6条 清理好架间及底座箱浮煤、矸石及其他杂物,检查架间架前电缆、管路,必须正常后方准操作。
第7条 检查好管路和阀组,必须完好无损,压力和回液截止阀或隔离阀处在开启状态,否则,不准操作。
第8条 检查支架推移千斤顶与运输机挡煤板连接装置,必须安装牢固,位置适中再操作。
第9条 检查顶板、煤帮,发现问题,处理好才准操作。
第10条 预先发出警告,被移支架周围不得有人逗留。
第11条 正常移架操作程序。
(1) 收回护帮板;
(2) 操作前探梁脱离顶板;
(3) 操作降架,使顶梁略离顶板操作移架,按作业规程规定步距移够(800mm);
(4) 操作调架系统进行调架,使支架推移千斤顶与运输机保持垂直,支架不歪、不斜、支架中心距保持1500毫米±100毫米;
(5)操作升架,达到足够的初撑力,保证严密接顶;
(6)操作前探梁达到初撑力;
(7)操作护帮板护住煤壁;
(8)完成上述一系列动作后,有关操作手柄恢复零位;
第12条 移架应遵守下述规定:
(1)支架顶梁上部有大量浮矸,影响支护效果时,应先降后柱升前柱,使矸石滑下顶梁,再进行正常操作;
(2) 顶板破碎、压力大时,应采取“带压移架”或“擦顶移架”;
(3) 按作业规程规定顺序移架,不准任意进行多头操作;
(4) 大幅度降架后,升架前应将邻架活动侧护板收回,支架完全升起后再操作伸出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以防顶坏侧护板;
(5) 发现移架受阻,完不成规定步距,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不准强行操作或采取其它手段任意增加拉架力;
(6) 控制好支架合理支撑高度,最大高度应小于其设计最大高度100毫米,最小高度应大于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