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危险源
1. 未检查车辆或检查不到位。
2. 未按要求检查制动、转向系统。
3. 车辆未配备灭火器或灭火器不完好。
4. 车辆超速行驶,转弯处未减速、鸣笛。
5. 铲斗悬空时驾驶员离车。
6. 在起升铲斗下站人或进行检修。
二、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轮式装载机司机的操作。
三、上岗条件
第2条 身体健康适合本岗位要求。
第3条 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4条 必须熟悉所驾车辆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会操作、会维护、会保养、会处理一般故障,掌握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
四、安全规定
第5条 作业前必须进行本岗位危险源辨识,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手指口述”。
第6条 在用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使用和维护,正确的使用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和冷却水。
第7条 入井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佩戴瓦斯报警仪;当瓦斯报警仪报警时,必须立即停车。
第8条 车辆入井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矿内相关措施规定。
第9条 保持车辆完好状态,避免发动机无负荷高速运转,严禁带病运行。
第10条 作业过程中时刻注意周围环境,严禁人员上、下车辆或传递物件,除驾驶员外其他人员严禁乘坐。
第11条 装载机在满斗行驶时,铲斗不应提升过高,一般距地面
第12条 运载物料时,应保持动臂下铰点离地
第13条 向车内卸料时必须将铲斗提升到不会触及车箱档板的高度,严防铲斗碰车箱,严禁将铲斗从胶轮车驾驶室上方越过。
第14条 严禁超载超速行驶。遇急转弯时,应提前降低车速,在不妨碍对方来车的行驶条件下,要尽可能的加大转弯半径。改变行驶方向要在车辆减速后进行。
第15条 车辆在狭窄、弯道路上行驶时不得使用紧急制动,以防侧滑,待车速降低后缓慢制动;正常情况下严禁在上下坡道停车。
第16条 当装载机遇到阻力增大,轮胎打滑和发动机转速降低等现象时,应停止铲装,切不可强行操作。
第17条 下坡时采用自动减速,不可踩离合器踏板,以防切断动力发生溜车事故。严禁下坡时空档行驶。
第18条 在斜巷中不得进行检修作业,严禁转弯、倒车和停车,在坡上熄火时应将铲斗落地,制动牢靠后,再行启动。
第19条 作业时,正前方、斗臂下禁止有人站立或通过,铲斗不许载人升降。不得举臂行车,以免造成颠覆。严禁使用铲斗代替吊车吊装重物。
第20条 作业中,随时清除夹在轮胎间的石渣。
第21条 涉水后应立即停机检查,如发现因浸水造成制动失灵,则应进行连续制动,利用发热排除制动片内的水分,以尽快使制动器恢复正常。
第22条 铲取物料前,应使前后车体成直线,使铲斗平行接触地面,然后铲取物料。
第23条 推运或刮平作业中,应注意观察地面有无异物,发现车辆前进受阻,不得强行前进。
第24条 待工时,铲斗落地,确保车体平稳。操作人员离开驾驶位置时,发动机熄火,切断电源。
第25条 动臂升起进行润滑和调整时,必须由司机操作,并装好安全销或采取支顶等稳固可靠的措施,防止动臂下落伤人。
第26条 作业完毕后将装载机停放在平坦地面上,并将铲斗平稳落地,将液压缸缩回,将操纵杆放在中间位置。车辆严禁在
第27条 当车辆停放在安全位置、发动机停转后,司机拉紧驻车制动器方可离开驾驶室。
第28条 装载机安全操作十不准
1. 不准用高速挡取货(除散料)。
2. 不准边转向边取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