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条 消防、灭火操作:
(一)直接灭火法
1. 当火源位于人员可以直接到达的地区、火灾初期以及火灾周边无瓦斯等气体积聚时,可以选择采用直接灭火法。
2. 首先进行瓦斯等气体的检查,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按计划实施灭火。灭火过程中要随时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情况,当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将全部人员撤出。
3. 需要临时支护的巷道,如果需要使用坑木,应预先用水湿透后再进行支护工作。
4. 直接灭火必须保证充足、可靠的水量。
5. 挖除火源前要备足填充、覆盖材料,同时要保证能将挖出的燃烧物及时运走。
6. 计划好排风路线,检查确保通畅,并做好其它准备工作。
7. 直接灭火法的操作,应注意以下问题:
(1)用灭火器材由外向里,逐步缩小火区范围。
(2)在挖除火源以前,先用大量的压力水向火源喷射,喷射时由外向内、控制水量、水压等,防止发生水煤气爆炸。再用手稿或耙子将燃烧物体扒出。
(3)待火势熄灭后、火源范围小且能直接到达,可燃物温度已降至70度以下,且无复燃或引燃其它物质的危险时,挖除火源。
(4)挖除火源这一工作要由矿山救护队来担任,部分消防灭火工可配合作业。
(5)扒出余火,用水彻底浇灭,有条件的混以惰性物质,保证运转过程中无复燃危险,并运出井外。
(6)挖除火源后形成的空洞,要用不燃性材料(瑞米材料等)充填。充填时要注意顶板情况,严禁冒险作业。
(7)挖除的范围要超过发热的煤炭以外1~
(8)各类灭火器材的使用,要严格按照说明书执行。
8. 用水灭火时,水流方向要与风流方向一致,不准人员站在回风侧。
9. 采用直接灭火法时,要在火源的上风侧和下风侧设置水幕,进行降温、稀释气体。
10.挖除煤炭需要爆破时,除了需要遵照爆破工操作规程外,还要对炮眼采取注水降温的措施,使炮眼温度降至40度以下。
11.直接灭火时,不得用水扑灭带电的电气设备和油料火灾。
(二)隔绝灭火法
1. 采用直接灭火法无效或火灾面积较大时,可以采用隔绝灭火法。在进行构筑防火墙时有3种方法。
(1)先进后回法,即先封闭进风侧,然后封闭回风侧。利于接近火源,实施直接灭火。
a.在进风侧新鲜风流中,构筑临时密闭,遮断风流,控制火势。
b.在回风侧构筑临时密闭。
c.在临时密闭外面,构筑永久防火墙(进、回风侧)。
(2)先回后进法,即先封闭回风侧,然后封闭进风侧。利于防止事故蔓延,但要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