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危险源
1.分析数据失真。
2.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气样分析。
3.监测系统故障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仪器。
4.井下气体异常未及时汇报。
二、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和束管监测系统地面部分操作。
第2条 监测分析员完成以下工作:
1. 监示安全监控系统运转情况。
2. 进行束管监测系统气体分析。
3.及时、准确分析送检气体。
4.维护、保养检验设备。
5.负责监测报表的打印、签字、送审等工作。
6. 协助技术人员进行防火分析和防火预测工作。
三、上岗条件
第3条 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4条 必须掌握以下知识:
1. 掌握矿井安全监控与束管监测系统地面部分设备操作。
2. 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各种气体含量的有关规定。
3. 熟悉气相色谱分析仪的工作原理及使用方法,且能排除一般故障。
四、安全规定
第5条 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源辨识,作业过程中必须执行“手指口述”。
第6条 监测分析员应按照仪器说明书的规定操作。
第7条 监测室温度不得低于
第8条 气相色谱仪应每班标校1次,特殊情况随时标校,以保证分析质量,色谱仪所用的标准气应及时购买。
第9条 标气瓶和氮气瓶应分开存放、存放要符合有关规定。
第10条 搬运和更换标气、氮气瓶时,严禁碰撞。
第11条 维修人员对气路每旬检查1次,防止气体泄漏。
第12条 当班监测分析员要保证工作环境干净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