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机械安装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井下机械安装工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起重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经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2条 在倾角大于150的工作场所进行安装(或拆卸)作业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如因特殊需要乎行作业时,应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3条 进行安装(或拆卸)作业时,应设施工负责人、安全员,必要时应配瓦斯检查员。
第4条 当安装现场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送电试车;瓦斯浓度大于1.5%时,不得进行大型机械、器材的安装、拆卸和搬运等作业。
第5条 井下安装工应能正确使用安装工具,如管钳、活扳手不得加长套管、加长力臂,不应反着用,不得代替手锤等。安装工应能合理选择起重工具。
第6条 需要起重、运输设备时,应严格参照《起重工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应选用平板车、花架车运送设备。器材,不应使用矿车,不得用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运送设备、器材。
二、作业前的准备
第7条 安装工应了解所需安装(或拆卸)的设备的技术性能、安装说明书和安装质量标准,并应了解:工作环境、进出路线及相关环节的配合关系。
第8条 下井前要由施工负责人向有关工作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9条 安装工应按当日工作需要和分工情况选择合适的起重用具、安装工具、器械等,并对其安全可靠性进行认真的检查;应携带专用停电牌。
第10条 对待安装的设备、器材等在下井前及运到安装位置后,均应设专人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要求,逐件清点数量、检查质量、校核尺寸。对需要分部件运输的设备,应由专人做上明显标记、编号装车,对部件结合面要用软质材料妥善保护。
三、安装、拆卸作业
第11条 按安装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认真校核基础尺寸,找准设备的安装中心线和标高。
第12条 清理安装现场、基础表面和基础螺栓孔,以保证安装后二次灌浆的质量。
第13条 将所需安装的设备或部件的基座按安装说明书的要求置于所需安装的基础位置上,操平找正后上好基础螺栓,进行二次灌浆。
第14条 将设备或部件置于基座上,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