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面,必须首先考虑地质构造,顶底板岩性,特别是伪顶对煤质的影响程度,通过分析论证后拿出保证煤质的可行性报告,报公司批准后施工。
(7)对不同条件采面的配采提供配采方案。
(8)做好技术改造工作。
3.安检科
(1)做好对各采、掘、开拓区队的施工质量的监督,对冒顶、掉顶、窜矸和长件混入煤流等事件进行现场监督,严禁矸石、杂物进入煤流,并把违反煤质管理规定的单位与个人报调度室,由调度室出具罚款单。
(2)负责对煤质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检查净化水幕、转载点喷雾的完好情况及雾化效果。
4.机电科
(1)负责监督毛煤皮带运输及提升过程中的质量指导管理工作。
(2)组织煤流系统各转载点和卸煤点的落差缓冲防破碎装置的设计,并指导安装、参与验收。
(3)参加杂物的盘点工作,对皮带托辊、各种运输机链条等较大配件落实责任单位。
(4)做好技术改造工作。
5.采、掘队煤质管理责任
(1)队长对本队毛煤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
(2)技术负责人对本队毛煤质量负技术责任。在编制采、掘作业规程时必须对各工艺环节制定出提高煤质的针对性措施,跟班队长、班长对本班煤质管理直接负责。
(3)采煤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未经许可严禁破顶、破底。复合顶板可按生产科要求的层位回采,煤、矸要分采,分攉,超300mm的矸石一律捡出。
(4)综采工作面必须加强顶板维护,回采前要管理好顶板,挂好网片,做到顶板不漏矸,严禁出现冒顶现象。
(5)在半煤岩巷道掘进时,严格执行煤岩分掘、分装、分运、分储措施。
(6)掘进头刮板上有大矸时应立即停机,及时予以清除。
(7)皮带尾部、皮带与刮板搭接处与各转载点落差不得超出0.5米,并有防破碎装置,并保持完好。不能积水或返水,刮板底槽要保持泄水状态,将水分离到煤流之外。
(8)当工作面存水较多时,必须先排水再作业。
(9)所管辖的区域材料堆放要整齐,严禁材料、配件进入煤流系统。
(10)回采工作面遇特殊构造带时,必须考虑对煤质的影响,都要进行煤、矸分流,严禁平推硬过。对于煤层变薄带要最大限度降低采高,减少破岩厚度,区队必须制定有针对性保证煤质的处理措施,以保证煤质。
(11)必须出台针对本队工作实际的专项煤质管理措施,各队要指定各班的煤质负责人。
(12)执行好微差爆破,落实好单刀割煤措施。
6.机电一队
(1)在装载前必须将皮带上的水排出后方可装载,在提升过程中严禁外来水源(包括淋水,滴水)混入煤中。
(2)及时检修供排水、洒水管路,杜绝各类管路漏水上皮带及箕斗。
(3)装载、卸载处的防破碎设施要完善,除铁器要保持正常使用,并定期将杂物升井。
(4)负责卸载仓的控制工作,并确保仓位信号完好、准确。
(5)清理清撒煤斜巷由运输队必须使用专用矿车装煤。
7.机电二队
(1)对分管范围内的皮带运输过程中的毛煤质量负直接管理责任。
(2)保证辖区内巷道杂物不上皮带。
(3)发现有淋水上皮带、入煤仓等要及时处理。
(4)负责辖区内煤质设施的管理工作,特别是转载搭接高度不大于0.5米,各转载点必须设置滑煤槽,并保证设施的正常使用。
(5)负责管理辖区内除铁器安装并保证正常使用,及时将清除的杂物回收上缴供应科。
(6)负责管辖范围内防破碎装置的安设、防护、整改、煤仓仓位的控制。
(7)负责煤仓螺旋溜槽磨损超限汇报工作,能自己修补的汇报后及时修补。
8.运输队
(1)对辖区内矿车运输的毛煤质量负直接管理责任。
(2)保证入井矿车无大车底、无杂物必须是拉煤专用矿车。
(3)做好各区队煤车标记工作。凡是出现煤、矸、杂物、水混装车由运输队负责落实责任单位报调度室,辖区内落实不到责任单位的矿车由运输队承担责任。
9.通风队
(1)加强放炮员培训和管理,提高爆破技能,及时向放炮员传达各采、掘工作面提高块煤率措施。
(2)放炮员要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和爆破图表,做好煤、岩分次放炮。
(3)放炮员要加强火工品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井下爆破管理标准执行。
(二)煤质指标
原煤灰分、原煤水分、块煤率、含矸率指标根据每年矿下达煤质指标制定。
三、信息传递
(一)本标准输入信息
1.煤质人员的采样分析记录;
2.保证煤质的所采取的措施。
(二)本标准输出信息
1.煤质、块煤率的各项数据、指标;
2.煤质、块煤率考核、奖罚表。
四、检查与考核
(一)煤质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经营副矿长、掘进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
成 员:矿长助理、副总工程师、调度室主任、分管煤质副主任、生产科科长及主抓煤质管理人员、机电科科长、安检科科长、调度员:地面值班调度员、井下跟班调度员及煤质检查员。
办公室设在调度室,负责日常业务,主任由调度室分管煤质的副主任兼任,办公室成员:调度室煤质管理人员。
(二)煤质、块煤检查管理标准
1.灰分检查管理标准
(1)生产科对工作面推进过程中将要遇到的特殊构造带,做好预测、预报工作,调度室根据生产科预报对可能影响到全矿整体灰分波动较大的构造带时,要及时召集有关科室、区队制定配采、煤矸分流等针对性的措施,由生产科以书面形式提出配采方案,调度室组织讨论、确定配采方案,相关区队根据配采方案编制煤质专项管理措施。若无配采方案、专项措施造成日灰分大于公司日考核指标时,罚生产科长、分管科长(采煤、地质、设计)、区队队长、书记各300元。
(2)各队遇构造影响煤质时,严格执行分采、分装、分运措施进行煤矸分离,如分离有困难的,可写出书面申请报生产副矿长、矿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3)综采工作面破岩厚度超过400mm时必须坚持打眼放炮。否则不放炮而直接割岩石一架罚单位300元、跟班队长、班长各100元。
(4)综采工作面破岩石,支架间、机头、机尾处没有最大限度地堆放矸石的,每处罚跟班队长、班长各100元。
(5)工作面岩石段或薄煤带要尽可能的降低采高。岩石段或薄煤带能降低采高而破岩的,一架(棚)罚单位300元、跟班队长、班长各100元。
(6)严格按作业规程中矸石管理措施执行。
(7)综采队要及时移架或带压移架,防止伪顶冒落造成碎矸进入煤流。因管理不善造成冒顶超过5立方米,视为煤质事故,调度室对跟班队长通报批评,且按每立方米100元罚款,罚当班班长每立方米50元。
(8)综采工作面因处理冒顶致使全矿日灰分超出公司日考核指标,罚责任队2000元,罚跟班队长200元。
(9)煤巷掘进队原则上实行煤矸分采、分装、分运。具备条件的必须实行,严禁将大矸破碎混入煤流,碎矸落入刮板机或皮带达2立方米以上而未采取捡矸措施的,比照综采队1/2处罚标准对责任单位、跟班队长进行处罚。
(10)矿全天原煤灰分超出公司日考核指标时,调度室要分析原因,对主要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并通报批评。落实责任不清或落实不到位,对调度室值班主任罚款100元,包责任单位的煤质检查员罚款100元。
(11)在煤流附近清理、返修、扩帮等过程中出现的矸石、杂物必须按措施规定处理,未经允许不准进入煤流,否则罚责任单位1000元,跟班队长200元,当班班长100元,并对责任单位通报批评。
(12)大于300mm的矸石进入煤流,按大矸罚款50元/块。未经批准,皮带上连续过大矸3米以上,罚责任队1000元,每超一米罚跟班队长100元,当班班长100元。3米以下(含3米)、1米以上,罚责任队500元,跟班队长100元,当班班长100元。
(13)开拓、掘进队用矿车运输的,必须对煤车注明“单位”、“煤车”,“煤车”进入地面运输队要把好此关。否则,矸车进入翻煤场所,每车罚款200元。
(14)大矸堵塞煤流,由调度室牵头,生产科、安检科等部门参加进行追查,对责任单位处罚1000元,跟班队长200元,主管队长100元,调度室按影响时间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5)采掘工作面煤质条件困难时,班前会不要求煤质或要求不具体的,发现一次罚值班队长100元(以班前会记录为准)。
(16)采掘区队必须配合煤样的采取工作,采煤工作面每5天采一次煤样,煤巷、半煤巷每15天采一次煤样,不配合的单位一次处罚正职100元。
2.水分检查管理标准
(1)各队严格按本队工作面作业规程中水分管理措施执行,因管理不善,造成水进入煤流,调度室出据罚款单并限期整改。
(2)采掘队刮板机拉水煤每节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