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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事故发生机理研究
2019-04-25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煤矿安全事故发生机理的平衡态理论

平衡态理论认为,自然界中的每一事物都存在两种状态:平衡稳态和非平衡激发态。平衡稳态即是物质长期在大自然中形成的自然存在状态,由于这种状态与周围其它物质共处一定空间的稳定系统中,所以,处在平衡稳态物质没有能量转化,不构成事故的危险源。非平衡激发态即是由于处于平衡稳态的物质被外力所位移,或在位移过程中,破坏了系统空间物质的稳定结构,促使了物质的能量转化(如势能、化学能、压力能等)或能量释放,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

按照平衡稳态理论,安全事故发生的机理可解释为,人们的生产斗争活动,要利用自然造福人类,就要对不利于人们生存环境的处在稳定状态的物态进行修正和改造。于是,处于平衡稳态的事物就会被打破平衡,变为非平衡激发态,处在非平衡激发态的事物就产生能量转化或意外能量释放,构成破坏其它事物的危险源,如果防护不当就会酿成事故。对于煤矿来讲,事故的发生就是在采煤过程中,对本来深埋在地下数百米处于平衡稳态的煤层地质结构进行了破坏,由平衡稳态的复杂煤层变为非平衡激发态的结构,于是,地压冲击、煤和瓦斯突出、高压水冒喷、煤层塌陷等不安全状态的物质意外释放出极大的能量,造成摧毁采煤巷道和人员伤亡的矿难事故。

大量的理论和实践都证明,任何处于两种状态的事物在对其修正和改造过程中,能量转化或意外能量释放都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和利用的,核电站的出现就是对核裂变非平衡激发态控制利用的很好例子。

如何科学、准确、有效地控制在采煤过程中地下煤层由平衡稳态到非平衡激发态意外能量释放产生的破坏性,是矿难事故得到遏制的安全生产机理所在。影响煤层物质两种状态转化的要素由人、机(各种支护与采掘设备、工具等)、物(煤层及其地下的自然物等)及人与机、物构成的环境等要素构成。这些要素构成一个协同交互的大系统,在这个大系统中,人处于支配核心地位,其它三元素处在能被人了知其规律并可被协同掌控的状态。理论上讲,人对事物和自然的认识能力是无限的,任何事物或事件也同样是可以被掌控的。所以,任何矿难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这就是行业专家研究出的结论:煤矿事故的发生97.67%是人为因素引发的原因。历史上,矿难事故之所以不断发生,是由于人们在对煤层被采掘移动过程中,使其从一种平衡稳态经过非平衡激发态再到另一种新的平衡稳态时,意外释放能量的机理和规律尚为搞清楚,或者是对已经认识和掌控的事故致因,由于人的不安全心理及其行为导致了物的不安全状态,或者是人未能正确使用机器等工具,造成矿难事故。通常人们所讲的自然不可抗拒的“天灾”力量而引起的巨大煤尘和瓦斯突出事故,只是人们尚未制造出抵御这种矿难发生的机械装备而已。所以,用科学的观点解释,任何矿难都可以避免,完全能够实现煤炭开采的百万吨零死亡。

4.基于安全事故平衡态理论的系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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