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对新形势下的监察业务还不大熟悉,一切工作都处于起步阶段,加之我国目前煤矿企业情况特别复杂,点多、面广、战线长,这就要求我们在一开始组建新机构、开展工作时,就要按照“思想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训练有素、执法严明”的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切实做到依法监察、廉洁执法、不徇私情,切实避免出现监察形式成为“机关化”、“企业化”或“管理化”的模式,同时还要建立对煤矿监察人员进行监察管理的机构,从制度上保证和加强对安全监察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以防止出现腐败行为。为此,要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定期对煤矿安全监察人员进行知识更新的培训制度。应设立专项基金,每年对在职的安全监察人员进行思想、业务、技术更新培训。这不仅是为了防止安全监察人员出现腐败行为,保证知识不老化,而且也是保证监察人员能有效地解决在对安全监察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以树立安全监察人员在对企业进行监察时的权威,以便能在对煤矿进行安全监察时企业不敢抱任何侥幸心理和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
(2)建立和健全对煤矿安全监察人员进行监督的体系。显然,只有我们的安全监察人员在对企业进行监察时能够不佝私情,严格依法进行监察,对所发现的问题正确按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进行查处,该罚款的罚款、该停产的必须停产、该关闭就必须关闭,切实做到一视同仁、令行禁止,只有这样才能改善我国煤矿伤亡事故多发的状况。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求我们的监察人员能像美国的监察人员一样,在对煤矿进行监察时不得事先通知被监察的煤矿,不得在被监察单位接受吃请和礼品,否则就要受到党纪国法的处分。
5)建立起一个可靠、有效的煤矿安全技术保障体系
与发达国家相比,虽然我国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科研机构、研究队伍已逐步建立起来了,但资金不足、力量分散,一些科研院所骨干力量没有充分发挥作用,不利于加快职业安全与健康技术进步,不利于形成“拳头”进行科研攻关。因此,必须十分重视科研安全体系的建设与发展,只有依靠科技进步,利用快速、准确的信息,凭借先进的技术、设备、仪器、测试手段,才能真正有效地保障职业安全与健康监察工作依法、科学、准确、公正地进行,对企业出现的违犯安全法规的行为给予恰当的处罚,实现建立安全健康的工作场所、充分保护亿万劳动者的人身安全与身体健康的目标。为此,必须尽快建立一套系统完善、功能齐全的全国性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当前,要抓紧建立两个中心:
(1)建立安全技术信息支持中心。一是从科学和技术上,负责解决在煤矿安全监察过程中技术方面出现的疑难问题,分析测试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可能与涉及引发事故的设备、技术有关的因素,以便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二是及时、全面地收集、整理和处理煤矿安全监察过程所需要的各种数据资料,以便能在安全监察、处理伤亡事故、事故救援过程中提供准确、可靠的参考依据。
(2)建立煤矿设备仪器仪表认证中心。据对1994~1999年间我国煤矿发生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450次重大事故的有关统计资料表明,因煤矿设备性能不合格和失爆原因造成的事故为82起,占18.22%,这也是我国煤矿伤亡事故长期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美国为最大限度地保证煤矿生产安全,把煤矿设备安全认证作为矿山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