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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对策与建议
2019-04-25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我国煤矿事故多、伤亡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情况,不仅仅是经济问题,更是严肃的政治问题。每发生一起重特大事故,尤其是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不仅会造成广泛、恶劣的社会影响,直接涉及社会安定与政治稳定,同时还使煤矿形象受到巨大损害,严重影响到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以致出现煤矿企业招工难、煤矿院校招生难、煤矿工人找对象难等问题。因此安全生产既是煤炭工业改革发展的前提,也是衡量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标志。没有一个

  安全生产的局面,煤炭企业的各项工作都不能顺利进行。显然,安全生产既是广大煤炭职工和家属的强烈愿望,也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所以,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格外关心,倍加重视,如1998~2000年间党和国家领导人曾多次对煤矿安全事故作出的重要批示,要求尽快将煤矿事故高的情况降下来。特别是江泽民总书记多次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提出的“责任重于泰山”、“保一方平安”的要求,实质上就是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提到讲政治高度和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来对待。

  1)加快煤矿安全立法

  煤矿安全生产法治化应包括立法、执法、守法三个方面的内容,而立法是法治的根本依据。因此必须尽快建立与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来约束和规范政府、煤矿企业和劳动者在劳动安全中的权利和义务,逐步实现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这是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最重要也是最紧迫的任务之一,是迫在眉睫的事情,否则不安全的煤矿安全局面不仅会给社会与经济带来严重损失,而且人力资源也会受到很大威胁。因此,必须十分重视职业安全与健康立法,彻底改变以往职业安全法律、法规分散、单一、适用面窄落后局面,尽快建立综合、全面、适用面宽、操作性强的《煤矿安全与健康法》,并辅以配套的条例、标准、实施细则和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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