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兴煤矿“一通三防”专项检查隐患
整改方案
2018年5月1日盘州市松河煤业发生了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根据公司相关要求,我矿于2018年5月3日由总工程师胡军组织开展了“一通三防”专项检查,总共查出隐患19条,我矿总工程师、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召开了整改专题工作会议,严格按照“五落实”整改原则制定了整改方案。进行整改时严格落实“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存在的隐患整改到位。具体整改方案如下:
一、成立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
组 长:李刚华(矿 长)
副组长:胡 军(总工程师)
杜培强(安全矿长)
尹慎明(生产矿长)
程建华(机电矿长)
王仁华(矿长助理)
成 员:周成强、彭益怀、宋小加、蔡石成、杨松启、王邦顺、徐文福、章振录、宋先禄、林照翰、吴 云、潘玉胜、宋先禄、黄明兴、徐强、黄洪飞、郭应林、彭马林、张光明及技术员等。
二、职责分工:
1、胡 军(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瓦斯治理整改的监督管理及落实资料完善和各项整改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及资料的完善。
2、杜培强(安全矿长):负责现场整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尹慎明(生产矿长):负责组织人员落实现场整改及验收工作。
4、程建华(机电矿长):负责监督落实整改工作。
5、成 员:全面配合各整改负责人,对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进行具体整改。
三、安全隐患整改期间学习、培训情况
首先对全矿职工进行全员再培训工作,使职工增强法制观念、掌握本岗位的工作职责、矿井灾害、用电安全等安全基础知识,掌握矿工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方法,懂得矿井灾害防治基本知识,掌握灾害事故发生的预兆,做到防范于未然,杜绝煤矿事故的发生。
再次加强“一通三防”、《煤矿安全规程》、《手指口述方案》、《防突管理规定》、《防治水管理规定》以及上级文件、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学习。
(一)111205运输巷、111702运输巷风门防逆流装置损坏。
(二)1257机轨合一巷风门连锁装置失效,全断面喷雾无水,并且未按要求安设压风自救。
(三)1340车场风筒漏风严重,并且风筒上有喷浆粉尘堆积较厚。
(四)111702运输巷压风管未按要求设置三通,压风自救器无风。。
(五)111703运输巷配电硐室内的温度过高,该硐室的风速达不到要求。
(六)111205运输巷溜子机头未按要求安设防尘喷雾。
(七)1400变电所防火门墙体变形严重。
(八)110504运输巷粉尘堆积较厚。
(九)111202回风巷栅栏损坏,并且未按要求进行挂牌管理。
(十)111205回风巷隔爆水棚有三个水袋水量不足。
(十一)111702运输巷未按要求安设隔爆水棚。
(十二)111205运输巷压风自救器上粉尘堆积较厚。
(十三)110505运输上山风门语音装置损坏。
(十四)111205回风巷未按要求将瓦斯抽放管接至迎头20m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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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703回风石门风向标注错误。
- 1257机轨合一巷的防突风门进行质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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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整改措施:详见附表1
六、整改要求对查出的隐患、问题对照整改措施及规程要去进行逐条整改,达到行业标准,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七、整改标准按《防治瓦斯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等规定、要求进行全面整改。
八、整改资金、时限和质量验收 (一)整改资金由整改领导小组做专项资金安排,专款专用,确保整改资金的使用。
(二)每日由整改领导小组确定工作项目及工作量,做好工作安排。
(三)整改时限:按限定时间节点进行整改,确保按时完成整改进度和质量。
(四)由矿带班领导和安全员对每班整改工作进度、质量情况进行验收,达不到要求的责令重新进行整改,直至整改达到要求为止,情况严重的根据矿相关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或责任追究。
(五)每一项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后,由主管负责人进行验收确认,达不到要求必须重新进行整改。
九、整改安全技术措施(一)综合规定 1、严格按“一工程一措施”要求落实整改,措施经会审、贯彻到相关责任人并履行签字手续。
2、严肃整改期间矿级管理人员、班队长入井带班制度。按已制定的矿级管理人员、班队长、安全员、瓦捡员入井带班表进行带班,带班人员必须与工人同上同下;带班人员应对重点工程、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工程进行整改跟踪管理。
3、按各项整改工作要求同步开展。
4、整改工作过程中安全员、瓦检员、班组长对作业环境进行安全确认,在瓦斯不超限、作业环境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组织整改工作。
5、强化局部通风管理,作业前必须由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各地点保持正常通风,做到严禁无风、微风、瓦斯超限作业。
6、整改工作督促检查,矿级管理人员、班队长按安排工作和措施要求对整改工作实施督促检查,及时解决整改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进度、质量及安全;整改工作中出现问题,应及时向矿调度汇报处理;矿每日对整改工作进行调度、安排。
7、在隐患整改过程中,带班矿长和管理人员必须现场指挥,不得违章指挥,不得违章作业,不得冒险蛮干,防止在隐患整改过程中发生各类事故。
8、隐患整改必须按质按量、按时间要求进行整改。
9、单项隐患整改结束后,由矿隐患整改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对隐患整改不合格的必须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10、在隐患整改结束后,不得再次出现同类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11、先排除现场整改点安全隐患,严禁“三违”作业。
12、加强入井检身检查,严禁井口值班员脱岗,与整改作业无关人员严禁入井,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自救器及人员定位识别卡,做好“三统一”。严禁穿化纤衣服及携带烟火下井。
13、加强整改时期安全生产调度,严禁与整改项目无关的人员入井作业。调度室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井下各整改作业点进行安全生产调度,了解整改安全情况,并及时下达安全指令。重大安全情况及时与值班矿领导汇报。
14、保持所有原作业点通风,如确实需要停风时,必须切断电源,打好坚固的栅栏,设置检查牌及警示牌,每班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
15、严禁人员单独作业。所有整改时期作业人员必须学习本方案及措施,方可入井作业。
16、所有作业人员由施工队负责人召开好班前会,落实好专项安全措施。
17、整改时期加强矿领导值班,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及时处理整改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问题,并参加工人班前会,布置安全工作。
18、整改时期加强重要场所的值班制度管理,调度室、监控中心、主扇机房、空压机房、绞车房、入井检身房、矿灯房、配电房、机电科等重要场所、部门必须24小时值班,并履行值班职责,执行值班制度。
19、加强职工入井须知培训,严禁职工酒后下井、严禁生病及情绪不稳定的职工下井。
20、加强职工劳动组织,确保整改时期三班连续整改作业。并在现场做好交接班工作。
21、整改时期矿领导每天要有专人在井下进行巡查,及时排查整改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22、所有工作整改结束后,由洪兴煤矿隐患整改小组组织验收,合格后报安全科办公室备查。
(二)提升、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1、绞车司机必须固定专人,并持证上岗。
2、提升巷用好“一坡三挡”,挡车栏由上下把钩工管理使用。挡车装置有问题时,应停止提升作业,并向矿调度汇报,经处理合格后方可恢复提升运输作业。
3、提升巷信号系统完好,并确保“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
4、由运输队及安全管理人员对轨道、钢丝绳、绞车、矿车、连接装置、保险装置(包括保险绳、挡车器等)、信号、地滚等进行检查维护,保证这些装置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5、运送物料时,每次开车前,把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车辆的连接和装载情况。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高、超宽、超重时,严禁提升下放。用矿车、架子车提放材料时,必须用双股8号铁丝将材料固定,捆绑要牢固,防止发生意外。上下把钩工发现绑捆不牢固时,不得打点放车。
6、严禁任何人员爬、蹬、跳矿车。
7、由机电部门对全矿所有机电设备的完好、失爆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及整改,确保机电设备完好,杜绝失爆。
8、由机电部门对全矿供电系统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及整改,确保供电系统安全可靠。整改时期必须有专职电工值班。
9、皮带、刮板机旋转体必须设置隔离保护装置,机头、机尾设置坚固的压柱。
10、严禁在皮带、刮板机上行走,严禁使用皮带、刮板机运送材料设备。
11、皮带、刮板机必须固定专职司机,有行车电铃信号,皮带有综合保护装置及急停装置。
12、必须保证有皮带、刮板机设备的巷道行人安全宽度,跨越皮带段有过桥装置。
(三)通风安全技术措施1、在回风巷道、掘进工作面、回采工作面及有瓦斯涌出的地点进行整改作业时,必须由专职的瓦检员现场跟现作业,并执行巡回瓦斯检查、汇报制度。
2、加强“一通三防”管理,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只有在0.8%以下的安全浓度下方可进行整改作业;
3、加强井下通风系统的巡查,对临时不作业的巷道必须保持正常通风,长期不作业的巷道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示牌,严禁人员进入未通风的巷道。
4、整改时期,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测风,确保各用风地点足够风量分配,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
5、整改作业点悬挂便携式报警仪,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6、确保井下通风设施完好,确保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行,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行时,由调度室下达全矿井停电撤人指令,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行时,由当班瓦检员、安全员负责该区域的停电撤人工作。
7、恢复送电排放瓦斯,在3%以下由现场专职瓦检员、安全员负责组织,采取安全措施排放,在3%以上必须制定专项瓦斯排放措施经工程师审批后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告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安全措施排放瓦斯。
8、确保安全监控系统可靠运行,出现故障严禁作业。
9、确保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装置完好、可靠。
10、加强机电运输管理,杜绝机电设备失爆,各保护装置完好。
十、 附件:
附表1:《洪兴煤矿隐患整改销号闭合管理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