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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2019-10-12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总指挥:是处置煤尘爆炸应急处理全权指挥者。在副总指挥和指挥部成员的协助下,制定抢救计划,下达启动《煤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命令。
副总指挥:是总指挥处置煤尘爆炸的第一助手,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参与制定和组织实施抢救计划。
   2.3  成员单位职责
   2.3.1  调度室:接收井下煤尘爆炸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传达指挥部下达的命令,传递现场抢险信息,并做好相关记录;协助通风科做好煤尘爆炸事故救援等工作,并及时向现场汇报瓦斯和其他气体情况。
   3.3.2通风科:掌握矿井通风状况,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及地点,分析事故发展状况,制定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救灾时的通风保障工作,为恢复通风系统提供技术帮助。
   2.3.3机电科:负责掌握矿井供电、停送电情况,并确保瓦斯超限自动断电。及时切断灾区内的电源,并保证事故救援时的供电。
   2.3.4安全科:负责监督现场处置工作中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配合救援部门完成人员出入井登记,事故调查等工作。
   2.4现场抢救指挥部
事故发生后成立现场抢险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及职责按综合应急预案现场指挥部执行。
3  处置措施
    ①在场人员应及时准确地判断事故的性质、发生地点、灾害程度等,迅速撤离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抢救遇险人员。当位于事故地点进风侧人员要逆风沿新鲜风流撤出;位于回风侧人员离灾区远时,应立即佩带好自救器迅速绕到新鲜风流中去,如果撤离路线中部发生冒顶时,可利用就近的压风自救装置或搭建临时避难所等待救援;离进风巷较近时,可佩带自救器顺风迅速经风门撤出;发生煤尘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可能袭来时,则应向下卧倒或俯伏于水沟中,并戴好自救器或用毛巾捂住口鼻,用衣物盖住身体,以减轻烧伤。    
    ②发生煤尘爆炸后,必须由矿山救护队负责实施搜救工作,在通风系统未恢复或事故隐患未彻底处理前,其它人员不得入井参与搜救工作,只能在地面、主井筒协助处理事故。
③对于附近的伤员,要协助其佩戴自救器,帮助撤离危险区或进入避难硐室。
④要迅速核查入井人员、上井人员和被困人员的数量及被困人员姓名。
⑤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启动《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沁水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⑥上级抢险救灾部门到达后,转交指挥权,全力配合上级指挥部做好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
注意事项
    (1)佩带自救器呼吸时感到稍有烫嘴,是正常现象,不得取下口具和鼻夹,以防中毒。
    (2)救护队员进入灾区探险或救人时一定要计算氧气消耗量,保证有足够的氧气返回。
    (3)救护队员不可长期在一氧化碳很高的环境下工作,防止中毒。
    (4)抢险救灾期间不得停井下压风,以供灾区人员呼吸。
    (5)掘进工作面因停风造成瓦斯积聚导致发生爆炸或火灾时,对正在运转的局部通风机,不可随意停止,对已停运的局部通风机,不得随意启动。
    (6)做好各预案的衔接工作。其他地点因停风造成瓦斯积聚导致发生爆炸或火灾时,按照实际情况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7)要做好灾区现场保护,除救人和处理险情紧急需要,一般不得破坏现场。
    (8)有电话的岗位工接到灾害电话后,必须迅速通知附近地点工作人员,按避灾路线撤离。
    (9)采、掘工作面人员撤离包括上、下平巷、工作面、甩口及其他辅助单位工作人员。
    (10)险情发生时,由调度室下达撤人升井命令,并通知井下所有工作地点人员;
    (11)各重要岗位工作人员,中央泵房、中央配电所,斜井绞车房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没有调度命令不得擅自离岗;
(13)安全科负责井下各工作地点人员撤离情况的检查,负责下井人员统计,保证人员全部撤离,并每半小时向调度室汇报一次。
此专项应急预案如有未涉及的或与《煤矿安全规程》(2016)、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文件相抵触的,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2016)、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文件执行。









煤层自燃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重大危险源)
                                            预案编号:SXJC-QS-YA-007
1  适用范围
根据矿井实际处置能力,煤层自燃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永安煤矿范围内的煤层自燃事故前期处置,前期处置后,衔接上级应急预案。主要由通风科负责编制,其它部门配合。
煤尘爆炸专项应急预案隶属于综合应急预案,与综合应急预案衔接。
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成立永安煤矿煤层自燃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永安煤矿通风科。
总 指 挥:总工程师
副总指挥: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
成员单位:调度室、通风科、机电科、安全科等相关单位负责人。
   2.2指挥部职责
事故发生后,分析判断事故级别,决定应急响应启动;批准现场抢险方案,组织指挥现场抢救;根据事态发展,决定是否扩大应急;负责组织和监督检查永安煤矿的煤层自燃应急预案演练。
总指挥:是处置煤层自燃应急处理全权指挥者。在副总指挥和指挥部成员的协助下,制定抢救计划,下达启动《煤层自燃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命令。
副总指挥:是总指挥处置煤层自燃事故的第一助手,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参与制定和组织实施抢救计划。
   2.3  成员单位职责
   2.3.1  调度室:接收井下煤层自燃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传达指挥部下达的命令,传递现场抢险信息,并做好相关记录;协助通风科做好煤层自燃事故救援等工作,并及时向现场汇报瓦斯和其他气体情况。
   3.3.2通风科:掌握矿井通风状况,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及地点,分析事故发展状况,制定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救灾时的通风保障工作,为恢复通风系统提供技术帮助。
   2.3.3机电科:负责掌握矿井供电、停送电情况,并确保瓦斯超限自动断电。及时切断灾区内的电源,并保证事故救援时的供电。
   2.3.4安全科:负责监督现场处置工作中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配合救援部门完成人员出入井登记,事故调查等工作。
   2.4现场抢救指挥部
事故发生后成立现场抢险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及职责按综合应急预案现场指挥部执行。
3  处置措施
    (1)发现自燃现象后,要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和综合预案规定的相关人员,自燃程度严重或危及人员安全时要撤出所有受威胁区域人员。
(2)调度室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矿领导,根据自燃程度严重的及时组织救护队进行前期抢险救灾工作。
(3)通风科必须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火灾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查找漏风通道,利用气体分析、红外探测、钻孔探测等手段,判断确定火源位置。
(4)确定火源后,要采取消除火源、向高温点注浆、压注凝胶、注惰化气体等手段,使高温点得到控制,直至消除隐患。
(5)发现自燃征兆后,应及时布置束管监测点,气体、温度测点,分析发火地点的气体成分及温度变化情况,以便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
(6)对发火地点应采取均压措施,减少向发火地点供氧。
(7)自燃达到冒烟程度时,要有专人检查瓦斯情况,有防止瓦斯爆炸的措施。
(8)当其它措施无效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
(9)要迅速核查入井人员、上井人员和被困人员的数量及被困人员姓名。
(10)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启动《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沁水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1)上级抢险救灾部门到达后,转交指挥权,全力配合上级指挥部做好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
注意事项
    (1)佩带自救器呼吸时感到稍有烫嘴,是正常现象,不得取下口具和鼻夹,以防中毒。
    (2)救护队员进入灾区探险或救人时一定要计算氧气消耗量,保证有足够的氧气返回。
    (3)救护队员不可长期在一氧化碳很高的环境下工作,防止中毒。
    (4)抢险救灾期间不得停井下压风,以供灾区人员呼吸。
    (5)掘进工作面因停风造成瓦斯积聚导致发生爆炸或火灾时,对正在运转的局部通风机,不可随意停止,对已停运的局部通风机,不得随意启动。
    (6)做好各预案的衔接工作。其他地点因停风造成瓦斯积聚导致发生爆炸或火灾时,按照实际情况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7)要做好灾区现场保护,除救人和处理险情紧急需要,一般不得破坏现场。
    (8)有电话的岗位工接到灾害电话后,必须迅速通知附近地点工作人员,按避灾路线撤离。
    (9)采、掘工作面人员撤离包括上、下平巷、工作面、甩口及其他辅助单位工作人员。
    (10)险情发生时,由调度室下达撤人升井命令,并通知井下所有工作地点人员;
    (11)各重要岗位工作人员,中央泵房、中央配电所,斜井绞车房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没有调度命令不得擅自离岗;
(14)安全科负责井下各工作地点人员撤离情况的检查,负责下井人员统计,保证人员全部撤离,并每半小时向调度室汇报一次。
此专项应急预案如有未涉及的或与《煤矿安全规程》(2016)、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文件相抵触的,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2016)、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文件执行。








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专项应急预案
                                             预案编号:SXJC-QS-YA-008
1  适用范围
    根据矿井实际处置能力,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永安煤矿范围内主要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时间达到10min以上时,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事故会造成的瓦斯积聚、瓦斯超限。
主要由通风科负责编制,其它部门配合。
   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专项应急预案隶属于综合应急预案,与综合应急预案衔接。
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成立永安煤矿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事故指挥部,指挥部设在永安煤矿机电科。
总 指 挥:机电矿长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
成员单位:调度室、通风科、技术科、机电科、安全科、监控中心、各采掘队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2.2指挥部职责
事故发生后,分析判断事故,决定启动应急预案;批准现场抢救方案;根据事态发展,决定是否请求外部救助;协调物资、设备、医疗、通信、后勤等工作。
总指挥:是事故应急处理全权指挥者。在副总指挥和指挥部成员的协助下,制定抢救计划,下达启动《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专项应急预案》的命令。
副总指挥:是总指挥处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事故的第一助手,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参与制定和组织实施抢救计划。根据预案负责组织分管部门处置事故所必须的人员到矿调度室待命,做好各部门协调工作和现场人员抢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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