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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主要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19-11-19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10、水雾化(喷雾)装置系统、冷却装置、照明应良好。水质,水压, 流量应符合规定,喷水管路、喷嘴应畅通。
第 18 条    、经检查确认机器正常并在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 方准合上电源总开关,按操作程序进行空载试运转,禁止带负荷启动。
三、正常操作
第 19 条 开机前必须发出报警信号,合上隔离开关,按机器技术操作规定顺序起动。一般起动顺序是:液压泵→-胶带转载机→刮板输送机(装载机)→截割部。
第 20 条    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切割工作,根据不同性质的煤岩,

确定最佳的切割方式。
第 21 条 岩石易破碎的,应在巷道断面顶部开始掘进;断面为半煤岩,应在煤岩结合处的煤层开始掘进。司机要按正确的截割循环方式操作,并注意下列事项:
1、掘进半煤岩巷道时,应先截割煤,后截割岩石,即按先软后硬的程序;
2、一般情况下,应从工作面下部开始截割,首先切底掏槽;
3、切割必须考虑煤岩的层理,切割头应沿层理方向移动,不应横断层理;
4、切割全煤,应先四面刷帮,再破碎中间部分;
5、对于硬煤,采取自上而下的截割程序;
6、对较破碎的顶板,应采取留顶煤或截割断面周围的方法。第 22 条    、截割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岩石截割煤、岩时应防止截齿触网、触棚;
2、司机应经常注意清底及清理机体两侧的浮煤(岩),扫底时应一刀压一刀,以免出现硬坎,防止履带前进时的越垫越高;
3、当油缸行至终止时,应立即放开手柄,避免溢流阀长时间的溢流,造成系统发热;
4、掘进机向前掏槽时,不准使截割臂处于左、右极限位置;
5、装载机、转载机及配套运输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转;
6、注意机械各部、减速器和电机声响以及压力变化情况,压力表的指示出现问题时应立即停机检查;
7、风量不足,除尘设施不齐不准作业;
8、截割电机长期工作后,不要立即停冷却水,应等电机冷却数分钟后再关闭水路;
9、发现危急情况,必须用紧急停止开关切断电源,待查明事故原

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开机。
四、收尾工作
第 23 条 按操作规程及相关规定操作顺序停机后,应将掘进机退到安全地点,并将装载铲板、截割臂放于底板上,关闭水门,吊挂好电缆和水管。
第 24 条        清除机器上的煤块和粉尘,不许有浮煤留在铲板上。 第 25 条    在淋水大的工作面,应将机器垫高,确保电机不被淹没。
在角度大的上、下ft工作面停机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第 26 条 将所有操作阀、按钮置于零位,放松离合器,切断电源, 关好供水开关。
第 27 条 全面检查掘进机各部件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有问题时应记录在册。

2.10掘进机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一般规定
第 1 条    维修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并持
证上岗。
第 2 条 维修工必须熟悉机器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具有一定的机械、电气基础知识,掌握维修技术,掌握本区域供电系统。
第 3 条 维修时必须将掘进机切割头落地,并断开掘进机的电源开关和磁力启动器的隔离开关,并挂好停电牌;严禁其他人员在截割臂和转载桥下方停留或作业。
第 4 条 要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对机器进行润滑、维护保养,不得改变注油规定和换油周期。
第 5 条 维修前必须认真检查掘进机周围的顶板、支护、通风、瓦斯等情况,以确保工作区域安全。电气设备检修时,首先要进行验

电和放电工作。
二、准备
第 6 条    带齐维修工具、备品备件及有关维修资料和图纸。 三、正常操作
第 7 条    严格按规定对机器进行“四检”(班检、日检、旬检、月检) 和维护保养工作。
第 8 条 润滑油、齿轮油、液压油牌号必须符合规定,油量合适, 并有可靠的防水、防尘措施。
第 9 条 液压系统、喷雾系统、安全阀、溢流阀、节流阀、减压器等必须按照使用维修说明规定的程序进行维修并将其调整到规定的压力值。
第 10 条    机器要在井下安全地点加油,油口干净,严禁用棉纱、 破布擦洗,并应通过过滤器加油,禁止开盖加油。
第 11  条    需用专用工具拆装维修的零部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 严禁强拉硬扳,不准拆卸不熟悉的零部件。
第 12 条 油管破损、接头渗漏应及时更换和处理。更换油管时应先卸压,以防压力油伤人和油管打人。
第 13 条 所有液压元件的进出油口必须带防尘帽(盖),接口不能损坏和进入杂物。
第 14 条 更换液压元件应保证接口清洁。螺纹联接时应注意使用合适的拧紧力矩。
第 15 条 液压泵、马达、阀的检修和装配工作应在无尘场所进行, 油管用压风吹净,元部件上试验台试验合格后戴好防尘盖(帽),再造册登记入库保管。
第 16 条 紧固螺钉(栓)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并应按规定力矩拧紧。采用防松胶防松时,必须严格清洗螺钉及螺钉孔。

第 17 条    在起吊和拆、装零部件时,对接合面、接口、螺口等要 严加保护。
第 18 条    电控箱应随掘进机进行定期检查和清理,各电气元器件、 触头、接插件联接部分,接触要良好。
第 19 条    隔爆面要严加保护,不得损伤或上漆,应涂一层薄油, 以防腐蚀。
第 20 条    电气系统防爆性能必须良好,杜绝失爆。
第 21 条    电机的运转和温度、闭锁信号装置、安全保护装置均应正 常和完好。
第 22 条    在机器下进行检修时,除保证机器操作阀在正确位置锁 定外。还应有至少一种机械防尘装置。
第 23 条    机器在中、大修时,应按规定更换轴承、密封、油管等。 第 24 条    设备外观要保持完好,螺丝和垫圈应完整、齐全、紧固,
入线口密封良好。
第 25 条    严格按规定的内容对掘进机进行日常和每周的检查及维 护工作,特别是对关键部件须经常进行维护与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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