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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主要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19-11-19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3、检查推车线路的风水管路、电缆、电话线的悬挂是否妨碍推车, 不合格的要汇报班(组)长;
4、装车地点及沿路的铁道是否清理干净,有无杂物淤泥,妨碍推车;
5、矿车车箱是否变形破损,连接环是否损坏;
6、检查车轮是否完好及车轮运转情况;
7、检查矿车前轮轮轴的固定情况。检查发现不合格的矿车要推到旁道或升井处理,其它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否则不得作业。
第 11 条    推车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开始推空车要慢,临近装车口时要慢;

2、空车(单轨时)经溜子下口或漏斗嘴时上方要停溜放煤,推车工不得直接在装车口下经过,必须从铁道外侧推空车进入空车道,并刹住车;
3、装煤口推重车不停溜子时,要用后边空车轻撞重车,开始要慢放(并高声通知周围正在推重车),将重车推到重车道或车场内;
4、推车时若发现后边车声增大,应躲开身子,招呼后边车放慢速度或停止;
5、在车场或调车道停放矿车时,停放的矿车不准压道岔,必须过道岔 1m 以上;
6、若在巷道分段接车,接车地点不得在拐弯处,以防看不清误操作伤人;
7、在有摘挂钩地点倒车,要首先和专职把钩工联系好。不准自行摘挂钩;
8、过道岔时,要停车,先扳道岔,矿车经过时速度放慢,车通过后要将道岔扳回原位。
第 12 条    车掉道后恢复上道的操作:
1、先将矿车刹住,先抬一头后抬另一头;
2、要用小铁道,撬棍进行复位,严禁一人操作;
3、抬扛矿车时,人员只准站在矿车的前后和外侧宽处,不要站在里侧狭窄处;
4、多人操作时要互相呼应,动作一致,注意安全。三、收尾工作
第 13 条    经班(组)长同意,将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存煤拉空后, 可以收工。
第 14 条    收工时要将空重车分别稳妥停在空、重车道上,不准把 矿车停留在中途巷道中,同时把沿途溅洒、漏下的浮煤清扫到矿车内,

不准将煤矸扫入水沟。
第 15 条    进行交接班时,应向班(组)长汇报。

2.14铺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工作准备
第 1 条    必须通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熟悉轨道铺设的技
术要求,按工作量需要准备好钢轨、鱼尾板、连接螺栓和轨枕、道钉等铺设材料。
第 2 条    准备好搬道器、钢钎、卡轨尺和钉锤、撬棍等常用工具。 第 3 条        平巷里推运钢轨时,钢轨两端应用元丝捆扎在一起,推
车人只能手扶推进,防止车箱与钢轨连接处砸手,推运时应用矿烟边连续照明前方,并发出警告哨音。遇有弯路、行人等要慢行通过。
第 4 条    采用斜坡运送钢轨时,按规定应用专制材料车,如需用 矿车时应当用元丝把钢轨固定在矿车上。
第 5 条    每一掘进碛头均应准备好相当于正常 1/2 和 2/3 的两对临时钢轨。
第 6  条    铺轨前(包括临时轨和永久轨)应根据腰线和后方轨道认 真检查巷道底板坡度,不合格时应督促掘进班组返工处理后再铺新轨。
二、铺轨作业
第 7 条    轨枕埋设应满足设计的坡度和密度,木枕轨间距按 0.8m
埋设。
第 8 条    采用水泥轨枕时,在钢轨接头处应铺设木轨枕。所有木 轨枕均应将大面朝下,但小面的小宽度不得小于 10cm。
第 9 条 所有轨道接头均应使用与轨型一致的鱼尾板,保证接头平整,缝隙不超过 5mm,安装鱼尾板连接螺钉时应注意把固定螺帽安排在内侧,其长度以能装两个半螺帽为宜。

第 10 条 加工弧形轨时,搬道器应安放平稳,并按照”一顶二拉” 的原则进行施工。”一顶二拉”指的是这次顶的位置恰好是下次抵(拉) 的位置,保证弧形自然。
第 11 条 铺设正规道岔应严格按图纸施工,牛尾道岔施工时应由活动轨(牛尾巴)的尺寸确定岔尖位置,并尽可能保证主线处于直线进行位置。岔尖一定要安装在面宽 20cm 以上,长度能满足两条轨道铺设的长枕木上。
第 12  条    卡轨按矿车实际的平均轮距(最大加最小的一半)用
30×30mm 角钢加工。使用标准矿车时,卡轨尽净宽 605mm。
第 13 条    碛头上不足一根正常轨长位置时,可安装临时轨,但轨 枕应按永久轨道要求铺设。为便于拆卸临时轨,永久轨枕可间空固定。
第 14 条    铺设弯道上的钢轨时,应满足外轨超高(根据半径确定, 一般取 10mm-20mm) , 轨距加宽( 也根据半径大小取值, 一般取5mm-10mm)等施工技术要求。
第 15  条    提升井巷铺轨时,必须保证轨道中线不偏移提升中线
±10mm ,坡度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绞车道坡度大于 45 度时,应对轨枕采取防滑等安全技术措施,可以固定在底板上,也可大部分相互连接,间隔与底板固定。
第 16 条    钢轨铺设完成后,应将轨枕垫实,校正线型、坡度等, 直到试车符合要求。
三、收尾工作
第 17 条    清理巷道两侧岩渣,保证巷道平整畅通。 第 18 条    清理巷道水沟,保证水流畅通。
第 19 条    清理铺轨工具,除卡轨尺、钉锤等随身携带外,搬道器、 钢钎等应运交回原定地点存放。
第 20 条    把未使用完的鱼尾板、螺栓、道钉等带出归库。

2.15巷道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 1 条    各种巷道的维修、修复工作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 并报矿井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第 2 条    煤矿井下各类巷道高度不得低于现行《煤矿安全规程》 规定,支护应完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要进行维修。
第 3 条    修复旧巷道时,必须首先进行瓦斯检查和通风,各类气 体的浓度符合现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操作。
第 4 条    在有车辆运输的巷道中进行巷修工作时,要设置警示标 志,注意来往车辆。
第 5 条    在有架空线的巷道中进行巷修工作时,要首先切断架空 线的电源,挂上停电牌,接上临时接地线后,方可开始巷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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