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当出现故障时,首先要对故障现象进行分析、测试(设备测试、网络测试),以确定故障性质和类别,查明原因后再进行处理。
9、当两台程控交换机之间或外线中继出现中继故障时,应先在交换机维护终端上查看中继线路的状态,如果发现状态不对时(正常状态应该是 0、1),先在维护终端修改状态并保存,然后打开程控交换机机箱门,观察中继板的工作状态指示灯,如果状态指示灯显示正常,则故障排除,如果状态指示灯常亮,则说明中继线路被拥塞导致吊死,可按中继板上的复位按钮使其复位,排除故障。
六、收尾工作
第 32 条 检修工作结束后,要清理维修现场,并认真做好检修 记录。
第 33 条 井下隔爆电话检修结束后,通知值班调度员可以对该
路呼叫,并解除预设的闭锁。
3.12运输推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检查
第 1 条 接班时要检查推车经过的巷道的支护情况,有无垮塌、崩帮、堵塞,如发现垮碹、危岩、支架折损,应及时报告处理后才能通过。
第 2 条 检查轨道状况:轨道、轨枕、夹板、接头是否牢固, 道岔、副道是否完好,道路、水沟是否通畅,有无流砂、物料阻碍, 如不畅通,要处理好后才能操作。
第 3 条 路途中的通风设施(风门、风障、风袋、局扇)、机电设备(电缆、开关)等等是否完好,位置是否适当,如有问题亦应处理好后才能通过。
第 4 条 所推矿车及其附件(插销、三环链)是否完好、灵活; 车内是否清洁;物料卸完否;如有坏车,应及时报告,修复后才能用。
二、推车作业:
第 5 条 推车作业做到五必须、六慢行、七发信号、四刹车、四应该、七严禁。
1、五必须:
(1)必须手握推车把手;
(2)必须抬头、两眼平视前方;
(3)必须装运完当班的材料和货物;
(4)进出车必须与绞车工、把钩工、电机车司机联系好,统一形成一条龙联运;
(5)巷道坡度大时,必须带好刹车棒。
2、六慢行:
(1)能见度差慢行;
(2)过风门慢行;
(3)过弯道慢行;
(4)过岔道慢行;
(5)过交叉巷口慢行;
(6)过硐室出口慢行。
3、七发信号:
(1)矿车启动前发信号;
(2)能见度差时发信号;
(3)进风门前 15 米发信号;
(4)巷道拐弯前发信号;
(5)发现有行人时发信号;
(2)过交叉巷道前发信号;
(7)过硐室出口前发信号。
4、四刹车:
(1)前方有障碍物刹车;
(2)前面有车辆掉道刹车;
(3)前面行人躲避不及刹车;
(4)迎面来车时刹车。
5、四应该:
(1)掉道、坏车应该处理好后才能离开;
(2)前后车应该保持 20 米以上距离;
(3)应该将本班所需物料运完;
(4)应该检查装车点支护情况。
6、七严禁:
(1)矿灯不亮或无矿灯严禁推车;
(2)严禁埋头推车;
(3)严禁手扶车角推车;
(4)严禁将头伸入车厢内,或身体置于车厢侧推车;
(5)严禁将坏车、掉道后丢车逃离现场。
3.13把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把钩工:
第 1 条 把钩工必须经有资质的机构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 岗。
第 2 条 把钩工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设备交接班制度》、
《设备巡回检查制度》、《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防爆设备检查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
二、上班时的检查:
第 3 条 检查工作环境(包括房屋、围岩、支护、地表、排水 沟等)安全状况。
第 4 条 检查设备、设施(包括轨道、道岔、挡车器、钢绳、保险绳、信号、照明、三环链、插销、地滚等)的完好状况和可靠程度,设备、设施不得带病运转。
三、摘连车:
第 5 条 车辆停稳后方可摘连车,严禁摘连活车。
第 6 条 连车时要先检查钢绳和绳头、矿车插销和三环链的完好状况,保证无误后再连车。操作顺序是:先将绳头连接处在最前的矿车,再将矿车与矿车相连,最后连上保险绳。连车时,绳头扣
和三环链要嵌入矿车头接孔中,矿车插销要插到位,插销上有定位
销的要扭转到位。
第 7 条 连好矿车,再检查一次钢绳、保险绳、矿车与矿车之间的连接情况,确认无误后,退到躲避洞或安全位置后方可按规定发送信号。
第 8 条 必须按规定数量连车,不准超挂。
第 9 条 在躲避洞(井底)或安全位置(井口)的把钩工发送信号后,手不离信号发生器,监视斜井拖运情况,若有异常,立即发出停车信号。
第 10 条 运输大型设备和物料(如钢轨)必须检查捆扎牢固程度和重心高低,要确认无误才准升降。
第 11 条 运送炸药等危险物品时,要单独挂运,专人护送、接车,不得与其它物料混装、混挂。
第 12 条 发生掉道、坏车、翻车、跑车事故后,应首先将扔在道上的矿车掩好,制止其自重下滑,然后再将脱离轨道的矿车设法复位与在轨道上的车逐个相连。处理完毕连接好后,检查无误,待斜井内的人员全部撤离,把钩工进入躲避洞(井底)或安全位置(井口)才发信号给绞车工,收紧余绳,然后正常投运。
第 13 条 向井下送空车、物料车时,连接好,经检查无误后, 发送下井信号。同时打开挡车器,缓缓助推,促使下行车慢慢向下滑行,待其尾车通过挡车器后,随手关闭挡车器。
3.14轨道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 1 条 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 2 条 实行巡回检查制:每班要有人巡查工作范围内(井口
车场、斜井、井底车场和电机车运行的干道)的轨道情况,发现隐
患,必须及时处理。
第 3 条 无论在井口、斜井、井下维修轨道时,首先要向井口运输工、把钩工、绞车司机或电机车司机取得联系,在维修未完工之前,禁止行车。其次,要在维修现场的前后,做好明显阻车警戒标志,禁止行车。只有在轨道维修完好后,才能拆阻车警戒标志, 联系有关人员恢复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