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7 条 处理分站高压侧进线,严禁一人单独作业。
第 58 条 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接通井 下电源及控制线。
第 59 条 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
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第 60 条 传感器在安装或拆除时,高处必须用梯子或木马,扶牢后,再上人安装或拆除。具体安装位置:距顶不大于 300mm,距帮不小于 200mm。若巷道中有带式输送机或刮板输送机时,必须和所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联系安装时间,安装时必须和带式输送机或刮板输送机司机联系好,停止运输机运转后,不安装完毕不准开机。严禁在输送机运转中安装传感器。
第 61 条 传感器或井下分站的安设位置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及《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等规定。安装完毕,在详细检查所用接线、确认合格无误后,方可送电。井下分站预热 15min 后进行调整,一切功能正常后,接入报警和断电控制并检验其可靠性,然后与井上联机并检验调整跟踪精度。
第 62 条 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 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九十八条规定。
第 63 条 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告矿技术负责人及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七、特殊操作
第 64 条 排除故障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应首先检查设备电源是否有电;
2、可用替换电路板的方法,逐步查找故障,替换电路板时,要切断电源进行;
3、应 1 人工作,1 人监护。严禁带电作业。并认真填写故障处理记录表。
第 65 条 瓦斯断电仪投入正常使用后,严禁随意进行试验。若需
试验必须提前申请,经矿井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准进行试验。
第 66 条 断电试验完毕后,要等所断电范围内电源全部恢复正常 时,试验人员方准离开现场。
第 67 条 传感器和分站出现故障,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更换。 八、收尾工作
第 68 条 安装好后,严格按照质量标准、防爆标准进行检查,确 定无误后方准收工。
第 69 条 做好记录,向值班人员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第 70 条 做好交接班的有关事项。
4.15瓦斯检测仪检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
第 1 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的瓦斯检测仪检修工。
第 2 条 瓦斯检测仪维修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检查瓦斯检测仪的完好性;
2、维修瓦斯检测仪二、上岗条件
第 3 条 瓦斯检测仪检修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 方可上岗。
第 4 条 瓦斯检测仪检修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熟悉瓦斯检测仪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瓦斯检测仪的有关规定;
4、了解瓦斯检测仪完好标准;
5、了解瓦斯检查的有关规定和操作方法。三、安全规定
第 5 条 必须保持瓦斯检测仪的完好性,使仪器正确可靠。
第 6 条 维修后的瓦斯检测仪,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发 给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第 7 条 使用的瓦斯检测仪每年至少进行 1 次检定,检定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四、操作准备
第 8 条 保持室内清洁、明亮、干燥,备有常用工具、仪表、材 料以及工作台。
第 9 条 压力表的装置形式可采用垂直形,要求能任意调节压、 停压不漏气、操作连接方便,易于观测压力的变化情况。
五、操作顺序
第 10 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检查仪器→修理仪器
→校正仪器→修理后检查。六、正常操作
(一)仪器的检查
第 11 条 对收回的光学瓦斯检定器,手压气球 5~6 次后,其基线应回零。仪器要擦净,各部件应螺丝齐全、连接牢固可靠、松紧适度,转动部分平稳、柔和,不应有卡滞和急跳现象,并有足够的调整范围。
第 12 条 对气球进行检查时,要求在将气球捏瘪并将胶管折堵后,
1min 内气球不鼓胀。
第 13 条 用水柱计对气路(不包括药管)进行密封性检查时,要 求在将水柱计水柱高度加压到 700mm 后, 1min 内水柱不下降。
第 14 条 电源开关灵活,仪器条纹清晰。
第 15 条 仪器精度通过目镜观测,干涉条纹应符合规定度要求
(0~7%范围内应有 5 根条纹),不弯曲。
第 16 条 变色吸收剂的变色部分超过 1/2 时,要更换。氯化钙有潮解现象时,要更换。
第 17 条 检查测微部分时,要求在将基准条纹对准 1%、并把小数从“0”调到“1”后,基础条纹应回到零位。
第 18 条 正常使用的便携式热催化甲烷检测仪,每 7 天清理 1 次
网上的煤尘,并测试 1 次精度,以保持通气性能良好和精度的准确可靠。
第 19 条 为保证仪器可靠工作,使用前必须进行电压检查。在接通仪器电源 15min 后观察欠压指示或电源指示是否正常,如显示欠压或电池电压不足,要重新充电。电池电压不足时,不准投入使用。
第 20 条 接通仪器电源开关前,应首先检查电表指示是否在零位, 如果不在,应用螺丝刀调整好机械零位。
第 21 条 电池电压与机械零位合格后方能进行零位检查,检查时, 先接通电源 15min。然后在新鲜空气中观察机械指示是否在零位,若有差值,可用螺丝刀轻轻调节仪器的零位电位计使其机械指示为零。
(二)光学瓦斯检定器的检修
第 22 条 对检修的仪器各部分要细致检查,查清故障部位,按检 修顺序对电路、光路、气路进行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