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庄矿关于规范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办法
一、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1、技术科在工程开工1个月前,向有关单位下达由总工程师签发的作业规程编制通知书。
2、相关业务部门根据作业规程编制通知书要求,提前15天向施工区队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⑴地测科提供地质说明书、地质平面图、巷道剖面图、工作面综合柱状图等。
⑵技术科提供工程设计平、剖面图、支护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等。
⑶机电科提供机电设备选型、供电设计、辅助运输设计等。
⑷通风区提供局部通风、监测监控、瓦斯防治、防尘、隔爆和防自然发火等“一通三防”设计。
⑸相关业务部门提供的资料必须由专业副总组织审批。
4、规程措施编制前,技术科必须向施工区队的区长、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详细说明设计目的、设计内容、技术要求、施工和安全管理要点等。并将设计图纸或业务联系单、技术交底清单交付给施工区队。
5、施工区队技术人员必须查看现场,掌握实际情况,与区队长共同制定施工方案、分析工程潜在风险,认真填写工程安全风险评估清单,报技术科、分管副总审查。然后依据有关规定、技术资料认真编制规程措施。
6、规程措施由施工区队技术人员编写(采掘单位机电措施由采掘机电技术员编制审批),区长审核签字。
7、施工区队技术人员在工程开工前10天将作业规程编制完毕报送职能单位初审,安全技术措施在开工前3天报送技能单位初审。采掘单位的初审单位为技术科,防治水的初审单位为地测科,保运区、运输区的初审单位为机电科。
8、规程措施编制要具有科学性、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内容全面,文字精练,术语规范,通俗易懂,图表齐全、清晰、准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淮北矿业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大纲》《各工种操作规程》《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及上级部门有关管理规定等要求。
9、规程措施统一用A4纸打印,活页装订,所有附录资料必须附后备查。
作业规程文字采用GB2312仿宋体,章标题采用加黑小二号字,章内大标题采用加黑三号字,章内小标题及正文文字采用四号字,正文表格内文字采用五号字,作业规程通知书、审批记录和附录表格内文字采用小四号字。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1、规程措施必须由各专业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集体会审,严禁“旅游审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审签栏必须手签,不得打印。审批意见必须正规打印附在规程措施内,一并贯彻执行。
2、切眼刷大、井下烧焊等特殊工程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会审,经矿长批准后执行。
3、施工区队的区长、技术员必须参加规程措施会审;安全风险大、技术质量要求高、施工工艺复杂的工程,班队长必须参加会审。
4、参加规程措施审批的人员对本部门分管的内容负责,逐条审查,严格把关,提出明确意见。
5、工程处、安拆公司等施工区队,规程措施提前报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查,再报矿进行审批,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相关技术资料必须及时报技术科存档。
6、规程措施审批时间原则上为周二、周四15:00-18:00。
7、急用措施可联系分管副总及时审批,但必须做到集体会审。
三、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
1、规程措施批准后,必须由本单位区长主持,技术人员负责在开工前向本单位所有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贯彻。
2、贯彻规程措施,必须填写贯彻记录,内容包括规程措施名称、贯彻日期、会议主持人、贯彻人及全体参加贯彻人员的签名等,贯彻记录不得打印、代签,要严格做到一措施一贯彻。
3、对停工一个月以上、更换施工队伍的工程,再次施工前必须重新贯彻规程措施。
4、对未参加规程措施贯彻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补充贯彻。
5、作业规程贯彻后,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考试,未参加考试和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施工区队的考试由区队技术人员负责,将考试成绩附于作业规程中。
6、技术科负责对规程、措施贯彻和考试情况进行抽查,发现代签字或试卷批改不认真的,每处罚责任人200元。
四、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1、井下施工现场必须存放一份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否则视为无规程措施组织施工。
2、施工区队必须按规程措施组织施工,否则跟班人员按“严重三违”论处。擅自更改技术参数的,给予挂牌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专业副总负责组织追查,对责任人进行处罚问责。
3、落实齐抓共管,矿副总以上领导、安监处及各职能科室人员共同监督规程措施的现场落实。周一质量标准化检查人员必须检查规程措施现场落实情况,凡未检查或检查不认真的,检查人员各罚款500元。
五、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复查
1、总工程师每月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及施工区队依据地质预报、现场施工情况以及上级新要求新规定,对规程措施进行一次复查,提出复查意见。
2、施工区队技术人员根据复查结果及时对规程措施进行修改补充完善或编制补充措施。
3、规程措施复查要填写复查记录,内容包括参加复查人员、复查内容、存在问题和复查意见,并附在规程措施后备查。
六、严肃处罚
1、作业规程编制前,相关业务部门未按时提供技术资料的,罚责任人200元/次,推迟一天加罚100元,累计计算。
2、因规程措施编制质量差,需要重新编写的,罚编制人员及单位审核人员各200元/次。
3、业务部门未按要求参加集体会审、复查的,罚责任人100元/次。
4、规程、措施审批后,施工区队要将带有审批记录的规程、措施在1天之内送达各相关持用单位,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技术科。规程措施贯彻记录要在3天之内送达技术科。未按规定送达的,罚责任人200元/次,推迟一天加罚100元,累计计算。
附1:作业规程内容清单:
|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 1 |
封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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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作业规程编制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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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投产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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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风险辨识评估、查看现场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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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审批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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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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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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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编制说明(前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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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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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辅助运输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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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附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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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作业规程考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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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贯彻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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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复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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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安全技术措施内容:
|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 1 |
封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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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风险辨识评估、查看现场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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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审批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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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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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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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附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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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贯彻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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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标题采用加黑小二号字,章内大标题采用加黑三号字,章内小标题及正文文字采用四号字,正文表格内文字采用五号字,作业规程通知书、审批记录和附录表格内文字采用小四号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