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没有采取“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没有进行瓦斯抽放。二是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没有形成完善的生产系统就布置工作面,“剃头下山”开采。三是安全责任不落实。发生突出的临时水仓无设计施工。重生产、轻安全。驻矿特派员不懂煤矿业务,不能有效对该矿实施驻矿监督。
2007年11月12日03时02分,河南省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矿己15-16-24110综采工作面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突出煤量约2243吨,突出瓦斯量约4.75万立方米。当时事故采区98人,12人被困井下。该矿为国有重点煤矿,核定生产能力290万吨/年,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装备了安全监测监控系统(KJ-4)和瓦斯抽放系统。发生事故的工作面,设计走向785米,采长256米,采高3.3米, 2007年8月开始回采。目前正全力抢救被困人员,已确定3人死亡、9人下落不明。初步分析,造成突出的原因是采面煤层赋存异常,突出部位倾角发生变化且煤层较厚,形成了局部向斜构造,压力大、应力集中;工作面采长较长(256米),两巷本煤层抽放钻孔和底板巷抽放钻孔不能控制全部采长,虽采取了煤壁浅孔抽放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