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制定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
煤炭工业出版杜
关于发布《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的通知
煤安字[1997]第189号
各煤管局、省(区)煤炭厅(局、公司),各直管矿务局(公司),北京矿务局,神华集团公司、华晋焦深公司、伊敏煤电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局,各直属矿务局(公司):
为认真贯彻《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防治瓦斯的各项规定,原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在1989年制定和发布了《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该规范在生产实践中对瓦斯抽放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使瓦斯抽放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随着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的发展,原《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已不适应需要。为此,部组织有关专家,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本《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从1997年7月1日起施行。原《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七日
目 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标准及抽放瓦斯工程设计…3
第三章移动泵站抽放瓦斯…………………………………5
第四章抽放瓦斯方法………………………………………6
第五章抽放瓦斯管理………………………………………7
第六章瓦斯利用…………………………………………10
第七章奖惩…………………………………………11
第八章瓦斯抽放系统的报废……………………………12
第九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