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并决定在全省全面建立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省政府在2008年先后5次召开常务会和省长办公会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二是着力推进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政府监管主体责任比较到位。今年1月21日,福建省政府出台了《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闽政文〔2009〕33号),非常详细地规定了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49个省直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解决了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的问题。
三是着力推行“一把手”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措施落实比较到位。福建省实行了“一把手”安全生产履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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