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下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第五督查组全体成员在福州市就调研督查工作情况与福建省政府交换意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察专员韦国海,福建省副省长李川,福建省安监局、福建煤监局局长陈炎生出席会议。
国务院安委办第五调研督查组(以下简称督查组)于2009年3月6日至3月19日,对福建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调研督查。在调研督查期间,督查组分别听取了福建省和福州、泉州、漳州、龙岩等4个设区市,长乐、泉港、惠安、晋江、龙海、南靖、新罗、上杭等8个县(市、区),以及曹溪镇、梅岭街道办事处和石码镇解北社区等进行了调研督查,听取了当地政府的情况汇报,召开了部分县(区)政府、基层安监部门、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实地察看了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煤电公司、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到龙岩市煤管局和龙岩市安监局,看望两局全体干部职工,并召开了座谈会。
督查组认为,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做到了国家有要求、省里有行动、地市有措施、企业有效果,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稳定好转的态势。通过这几天的督查,感到福建省在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在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政府和企业“两个主体责任”、完善考核考评机制、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等重点难点工作方面,有很多好的做法值得借鉴。
一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组织领导有力。2008年,福建省委专门召开常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