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由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各设区市政府和省单列考核单位主要领导履职报告进行点评,经省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同意后由省政府安委会进行通报,并针对各地各部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四是创新工作方法,条块结合,目标责任监督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福建省政府每年向设区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一把手”下达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控制目标责任体系;半年、年终,分别由省政府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领导带队对设区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由省政府安办对省单列考核单位进行考评;省政府每年对完成责任目标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为确保责任目标的实现,福建省采取预警通报、约谈诫勉、黄牌警告、挂牌督办、指标监控、考核奖惩等措施,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监督约束机制,做到有奖有惩,有力促进了政府及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落实。
五是创新监管方式,全面开展“三年行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福建省在如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问题上积极探索,创新思路,研究制定了《福建省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指导意见》和《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提出了企业在主体合法、组织保障、宣传教育、安全权益、规章制度、安全条件、隐患治理、事故管理、应急管理和行业特殊要求等十多个方面应达到的要求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