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武安、磁县、邯郸县、峰峰矿区等4个主要产煤县(市、区)负责人向邯郸市委、市政府递交小煤矿关闭整合承诺书,如违反承诺,县(市、区)党政负责人自愿接受市委、市政府处分,如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县(市、区)党政负责人自愿引咎辞职。
长期以来,地方小煤矿由于规模小、开采工艺落后、安全投入不足、用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经常引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为彻底根除小煤矿潜在的安全威胁,邯郸市委、市政府决定整合、关闭小煤矿,使个体、私营小煤矿真正退出煤矿生产。开展“小煤矿关闭整合承诺”活动,就是要通过签订整合关闭承诺书这种形式,由产煤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承诺,真正把小煤矿关闭整合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中,取得切实成效。
根据4县(市、区)的承诺,凡是单井年生产能力达不到9万吨、服务年限达不到3年的,一律关闭;有越层越界开采行为的,一律关闭;有违规违法复工整改、偷开私采行为的,一律关闭;经整改仍未能达到省、市规定标准的,一律关闭;在省、市整合重组规定时限内未整合到位的,一律关闭;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一律关闭。对已经关停的小煤矿,必须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