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标准)安设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监测、监控系统的中心站、分站和传输电缆、传感器等设备齐全,数量和安装设置符合规定。系统及传感器及时维护,定期调校,定期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保证甲烷超限断电、停风断电功能和断电范围的准确可靠,中心站应正确显示报警断电及馈电的时间、地点。采、掘工作面等作业地点瓦斯超限时,应声光报警、自动切断监控区域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保持闭锁状态。
4、矿井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由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能力的人员任矿长,由矿长全面组织协调管理全矿生产建设。
5、矿井必须聘用具备采煤、通风专业知识的工程技术人员管理技术工作,尤其是聘用过去在本矿区从事过技术工作,掌握本矿区开采情况、自然地质状况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直接管理矿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