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切实可行的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上的工作人员,井下人员应熟知所在地点出现水、火、瓦斯灾害的预兆、避灾路线及所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9、瓦检员、安全员、通风工、爆破工、班组长、监测、监控系统操作维护人员等重要工种和岗位必须选用责任心强、精通业务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加强对其工作的监督检查。
10、按批准的设计及安全专篇施工,严禁超层越界,严禁开采各种保护煤柱。
11、要建立瓦斯等有害气体的检查制度,配备足够的瓦斯检查人员及有害气体检测仪器,按规定对检测仪器进行检定及维护,落实巡回检查和专人检查规定;要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建立瓦斯超限追查制度,查找和消除事故隐患。
12、要建立机电设备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