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经过
2009 年5 月19 日,海孜煤电公司运输区电机车司机董志胜上早班,负责在副井下口乘人车场与86 采区之间拉运上下班人员。约11 点40 分,董从86 采区拉回乘人车到副井下口乘人车场。人员全部下车后,董准备把弯道上的3 节乘人车倒到直道上,再把电机车倒回。在直道倒车时,董没有把电机车停稳闸牢,即下车去摘电机车连接销,摘掉连接销子后,准备上车过程中,由于停车位置轨道存在坡度(约有10‰的坡度),电机车产生下滑,下滑的电机车将董带动前行至乘人车场三岔门外侧,因此处巷道安全间隙不足(最小处约190mm),董被挤在电机车与巷帮之间。附近施工的修护区职工听到呼救声,立即赶到出事现场,向矿调度所回报,并将董志胜抬升井,经矿工医院诊断董志胜有多处肋骨骨折。
二、事故原因
1、电机车司机严重违章作业。司机没有按照操作规程要求把车停稳、闸住,即下车摘电机车连接销,致使电机车自行下滑,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个人安全意识不强、自主保安意识差,在电机车下滑过程中,没有观察现场环境,就盲目前行上车,导致被挤伤。
3、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大巷局部地段安全间隙不够,乘人车场倒车处轨道存在坡度,没有及时整治。
4、现场管理不到位。副井下口乘人车场没有按规定标明停车位置线。
2、双龙公司<8.6井筒坠物
2009年8月6日约12时,双龙公司更换老副井罐笼期间发生一起井筒坠物伤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9年8月6日大班,双龙公司机电科运转队根据工作安排,在8时30分至12时更换老副井南勾罐笼。班长邵大高安排工人张行带领杨景宇、杜均站在罐笼顶拆除南侧罐道木上端的固定螺丝。约8时40分进入施工现场,杨景宇站在罐笼东侧,拆除罐道木的垫铁后,随手将垫铁放在副井上口的水泥横梁上(距井口平台2.94米),然后将罐道和罐笼移出井口。约12时左右,新罐笼进入井筒,开始将罐道木复位,杨景宇、张行负责紧固下端罐道螺丝。此时工人杜均站在副井上口的水泥横梁上,安装罐道上端的螺丝,由于螺丝孔不对中,杜均晃动罐道木对螺丝孔,将放在水泥横梁上的垫铁碰掉,坠落砸在下方杨景宇的安全帽上,造成安全帽割伤杨景宇头部。现伤者在矿工总医院治疗、待进一步观察。
二、事故原因
1、井筒作业中将拆下的罐道木垫铁随意放置且没有固定,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现场没有进行安全确认,致随意放置的垫铁被碰掉落入井筒,是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特殊施工没有明确跟班干部职责,现场缺少有效的安全监管。
3、机电技术管理存在较大差距。事故调查时发现,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内容不完善,缺少罐笼脱钩试验内容;审批把关不严格,没有双龙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字;措施贯彻不到位,部分施工人员没有参加措施传达。且检修中没有对重要受力部件进行探伤、没有安排脱钩试验等,即准备投入正常运转,严重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4、违反集团公司关于矿井主要运转系统的设备更换或检修影响矿井主要安全生产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