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间距应不少于400mm。
(3)绞车最突出部位与巷帮的间距不得小于400mm(其高度不小于1m)。
(4)司机操作地点应有不小于2m2的活动面积。
(5)上不得有淋水、下无积水,保持卫生清洁。
(五)凡安装后的调度和回柱绞车必须由机电科、安检科及使用单位三方共同组织验收,绞车安装符合要求,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使用单位方可接收,并建立健全技术档案,明确专人负责。
(六)斜巷调度和回柱绞车运输提升车数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单绳缠绕提升绞车,提升车数必须通过计算,并且标注在现场管理牌板中。
2.对拉单绳缠绕提升绞车,提升车数必须通过计算,并且标注在现场管理牌板中,车辆之间应使用合格的链子连接。严禁车辆之间无连接运输。
(七)斜巷调度和回柱绞车连接装置必须符合下列规定和要求:
1.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和钢丝绳之间的连接,都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
2.斜巷提升运输必须使用合格的无缝环链。
(八)斜巷调度和回柱绞车钢丝绳钩头必须使用护绳环。保险绳应通过计算进行选择,其长度和所提重车数量吻合,以防止超挂车,保险绳钩头绳径应与主绳相同。保险绳的尾部与主绳卡在一起,绳卡不得少于4副,卡接位置在主钩头后面,卡接方式与主钩头相同。绳卡要同绳径相符。每班要设专人负责检查紧固一次,并填写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九)斜巷调度和回柱绞车运输轨道线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上下车场变坡点或起坡点应采用竖曲线连接,严禁对接。
2.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处道夹板不得少于两副,夹板连接螺栓不得用普通螺栓代替。
3.轨道接头间隙不得大于5mm,轨道轨距偏差不大于10mm。
4.轨道接头应采用对接方式,枕木宽200mm,厚150mm,600轨距长1.2m,900轨距长1.6m。轨道接头也可采用悬接方法连接。
5.轨道不得有杂拌道。
(十)对调度和回柱绞车运输的钢丝绳检查维护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绞车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一次,并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主要项目包括断丝、磨损、锈蚀和变形等,若发现有断股、打结或锈蚀严重,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或绳径变细多少,都必须立即更换。
2.检查中发现下列之一者必须更换:
(1)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
(2)断丝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405条的规定;
(3)提升钢丝绳直径减小量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第406条规定;
(4)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
(5)在钢丝绳使用期间,断丝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加快。
3.地辊布置合理,间隔适当,保持地辊齐全完好,转动灵活,润滑良好,若有损坏,及时更换,避免钢丝绳直接磨轨道和轨枕。
4.经常加强井巷维护,发现有淋水要及时处理,使水排入水沟,避免顺轨道淌水腐蚀钢丝绳。
(十一)凡使用斜巷调度和回柱绞车运输单位必须填写以下记录:
1.检查、检修、保养记录。
2.钢丝绳检查、更换记录。
3.电气、机械故障记录。
(十二)凡使用斜巷调度和回柱绞车运输单位必须制定下列制度。
1.司机、把钩工、信号工岗位责任制。
2.司机、把钩工、信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