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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工安全技术规程
2019-04-17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人气:0   

必须卸下仪器装进仪器箱。如测站距离较短,可以不卸下仪器;但必须怀抱仪器,用手托住架腿。行进时,不得跳跃或快跑。
第17条 井下作业时,若仪器上凝结有水珠,切忌用手或毛巾擦拭物镜、目镜,必须用专用擦镜纸将水珠擦干,也可稍等片刻,待水分蒸发后再开始工作。
第18条 仪器箱不准坐人,不得将仪器箱、三角架腿、标尺等作“脚手架”使用。
第19条 各种仪器应按规定操作,用力要轻,制动螺丝不要拧得太紧,微动螺丝的旋转速度要均匀。
第20条 仪器使用结束后,须将仪器及其附件及时装箱,并将各个部分固定装置锁好。上井后必须及时打开仪器箱,将仪器晾干、擦净,然后存入仪器柜。
第21条 测距仅(全站仪)一般应每月定期充放电一次,陀螺仪、激光指向仪每三个月充放电一次。
四、操作准备
(一)一般准备
第22条 作业前,应根据工程需要合理选择相应级别的测绘仪器,并按规程规定进行各项检验与校正。
第23条 作业前,必须明确工作地点、工作任务,备齐必需的仪器、工具、材料等。
第24条 携带专用的原始记录簿、必需的经检查无误的起
始资料、设计施工图纸及标定数据等。
(二)测点的设置
第25条 井下测点按其相应级别及使用时间的长短分永久点和临时点两种。具体设置方法按《煤矿测量规程》中第80条、第81条执行。
第26条 在井下进行采区测量时,测点的设置可由前视人员完成。前视点应确保通视,尽量考虑到前后视距及下一个前视有利或巷道特征处,在稳固的顶板或巷道棚梁上设置,且便于仪器架设。设置好后,应及时量取必要的测点要素。
五、观测
(一)注意事项及操作程序
第27条 经纬仪观测。
1.仪器转动要平稳。使用微动螺旋照准目标或用测微螺旋对准分画线时,其最后旋转方向应为旋进。
2.每次照准目标,不得过分拧紧水平和垂直固定螺旋,微动螺旋应尽量使用中问部位。
3.观测过程中,照准部水准器的气泡偏离中心不得超过一格。接近或超过一格时,应重新整置仪器并重测。
4.当望远镜旋转超过了要观测的目标时,必须旋转一周后重新照准,不得反向旋转。
第28条 水准仪观测。
1.使用补偿或自动安平水准仪时,在观测前,圆水准器应严格校正,观测时必须严格置平。
2.除路线拐弯处外,每一测站上的仪器和前后视标尺的3个位置,应尽可能接近一条直线,并且要求前后视距尽量相等。
第29条 光电测距仪观测。
1.作业前,要根据需要的充电时间为电池充电,并按规范规定的项目对测距仪及其主要附件进行检测,符合要求方可作业。
2.要选择良好的气象条件和有利的观测时间进行测距作业。观测时按以下要求进行:
(1)操作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测距仪使用说明书,并按说明书中的规定操作仪器。
(2)测距开始前,应使测距仪与作业温度相适应。测量时,光强信号应在保证测距精度的情况下进行测距作业。
(3)在晴天作业时,应给测距仪、反射镜打伞,严禁将照准头对向太阳,测距仪的主要电子附件应避免暴晒。
(4)测距仪与反射镜必须配套使用。若更换反射镜时,必须重新测定仪器的加、乘常数,检查经纬仪望远镜光轴和测距仪光轴间的距离与反射镜中心到视标中心间的距离是否相等,如相等时,应进行校正或考虑测距结果的修正。
(5)宜根据测程范围采用规定的反射镜个数。测距时,必须使反射镜镜面垂直于视线方向。
(6)测距作业时,避免有另外的反光或发光体位于测线或测线的延长线上,否则应采取措施。
(7)测距时应暂停无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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