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工安全技术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的地面、井下测量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必须学习《测绘法》,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测量规程》,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3条 必须掌握测量工作的一般安全知识和专业知识,熟悉测量仪器性能,掌握其操作方法,熟悉测绘资料整理、计算及图纸填绘等工作。
三、安全规定
(一)一般规定
第4条 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严格按照《测绘法》、《煤矿测量规程》中各项技术要求进行测量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
第5条 应根据工程精度要求确定施测等级,各项观测限差均应符合《煤矿测量规程》的规定和要求。
第6条 不得在测量原始记录、资料计算、t[总、图纸填绘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第7条 测量人员应以施工设计、规程、任务通知单为依据,没有施工设计或任务通知单、或与设计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