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样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工作前的准备
按规定的方法检查各种设备、工具的完好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进行处理。
清扫工作场地、制样工具及制样机械,避免煤样受污染。
二、正常操作
商品煤样、生产煤样制备,按照GB474《煤样的制备方法》进行制样。
日常生产检查煤样的制备除按以下规定外,均按GB474《煤样的制备方法》进行制样。
日常生产检查原始煤样,可在采样地点或制样室进行掺合缩分。试验场地需铺设表面光滑、厚度为6mm以上的钢板。工作前,必须把制样平台、工具清扫干净,不同煤种的工具、场地尽量分开使用。
日常生产检查煤样,可直接缩分到下表规定的质量,并送至制样室或浮沉室。
实验室 粒度上限
100mm 50mm 25mm 13mm 3mm
送制样室 10 4 2 1 0.5
送浮沉室 10 4 2 1 0.5
制备煤样时收到的煤样最大粒度不得超过3mm(图1、图2),最小质量不得小于0.5kg。
制样人员收到煤样后,须按煤样标签逐项核对,并登记在制样原始记录上。
制样前,应认真清拣煤样中的铁块、木屑等杂物。
制备煤样如果水分大影响进一步破碎、缩分时,应事先在低于50℃的温度下适当地进行干燥。
制灰分煤样时,煤样应破碎至全部通过相应的筛子再进行缩分,粒度大于25mm的煤样未经破碎不允许缩分。
采用机械破碎日常生产检查原始煤样:可一次破碎到3mm,允许连续缩分到表中规定的最小质量,送制样室做快速检查;用破碎机破碎煤样时,原则上实行专机专用;如果采用单机破碎多种煤样时,应根据煤样灰分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处理。每破碎一个煤样后,必须用与下次要处理的煤样灰分相近的废煤样先破碎一次,然后清扫机械和设备,再破碎下一个煤样。
制备空气干燥煤样,如水分过大影响进一步破碎、缩分时,可在不高于150oC的温度下进行烘干,烘干过程中要经常翻动,干后立即取出。
送化验室做灰分快速测定的分析煤样,其粒度应小于0.2mm,质量大于30g。
煤泥水煤样制备:先将煤泥水样搅拌均匀,用缩分器缩分出4~5L,过滤或沉淀。为加速沉淀,可添加凝聚剂或絮凝剂水溶液。将过滤或沉淀后煤泥烘干至空气干燥状态称量,计算浓度;再制备成空气干燥煤样测定灰分。
制样设备的使用规定
电热板的使用:
(1) 使用电热板前,必须检查该设备是否完好;电源线是否紧固连接;板面及四周是否清洁,是否有可燃物、易爆物品。
(2)电热板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保持面板清洁。若有煤样溅到面板上,必须随时清除,以防煤样因过氧化而起火。
(3)用电热板烘烤试样时,必须不停翻动试样,以防止试样过氧化,影响化验结果。
(4)严禁用电热板烘烤生产试样以外的其他物品。
(5)电热板停止使用时,严禁把物品放在电热板上。
(6)若长时间不生产,必须关闭电热板电源,并清扫四周卫生。
磨样机的使用:
(1)使用前应先检查磨样机是否处于完好状态,电源线是否接牢,压杆是否完好,垫圈、钵盖、击环、击块是否齐全、干净。
(2)松开压杆,取下钵盖,将待粉碎的料样放进规定的钵体空隙内,装好钵盖,压紧压杆。
(3)推上电源闸刀,磨样3min后,拉下闸刀,切断电源,待振动停止后,揭开钵盖,将样子倒出,装瓶。
(4)严禁不装物料长时间运行(不超过2min),以免撞坏击 环、击块。
(5)潮湿、有强腐蚀性的物品不得放进钵体粉碎加工。
(6)压手把压紧压妥或手柄旋紧后,方可通电磨样,且磨样过程中或磨样机振动未停止前,严禁打开护罩,以防钵体飞出伤人。
(7)装料量不能超过允许限度,装料后必须保证钵体内击环和击块间有一定空隙。
(8)磨样机各钵体钵盖与钵底必须有同一编号,每套钵体的钵盖、钵底、击环、击块必须保持整体性,不准互换,且必须保证钵体在磨样机固定位置上,不准更改。
(9)磨样机每个钵体只能用于磨制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