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1.工作前应检查工具、设备、安全设施是否完好,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和处理。 2.非自己操作的设备不准随意开动,各种开关、阀门、安全警告牌不准随意乱动。3.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准拆修电气设备和线路,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应请电工修理。4.检修时,严禁拆除汽车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信号标志。车上设施亦不可随意换位。5.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道路畅通,零件应按规定堆放6.各种消防器材,要经常保持完好状态,不得乱动、乱用。7.检修时应按《汽车修理技术标准》规定执行,此规定中一般技术要求是: (1)汽车解体时,应进行外部清洗,通过进厂检验,判明主要和特殊的故障,作好记录,为施工提供依据; (2)拆装中,须使用专用机、工具,对主要零件的基准面或精加工面,不准敲击,避免碰撞,谨防损伤。对不能互换,有装配规定或有平衡块的零、部件,拆卸时应做标记,装合时应对号入座; (3)总成解体后,所有零件应彻底清除油污、积炭、结胶、水垢,并进行除锈、脱油漆及防锈工作。凡橡胶、胶木、塑料、铝合金,锌合金零件及牛皮油封,制动器磨擦片(带)和离合器磨擦片等,不应接触油性物质。 (4)对主要旋转零件或组合件,需进行静平衡或动平衡试验,对有密封性要求的零件或组合件应进行液压或气压试验,对主要零件及有关安全的零、部件,应做探伤检查; (5)对基础件及主要零件,应检查并记录其配合部分和主要部位(特别是装配基准面)的几何尺寸、形状、位置及其偏差等;(6)凡看分级修理尺寸的零件,应按分级修理尺寸修理; (7)各部螺栓、螺母配用的垫圈、开口销、锁紧垫片及金属锁线等,均应按规定选用并装配齐全,各部结合面间衬垫的材质和规格应符合原厂规定,连接件的重要螺栓、螺母应无裂纹、损坏及变形,凡有规定拧紧力矩和拧紧顺序的螺栓及螺母,装配时应按规定拧紧; (8)各零件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安装。各总成,附件应经试验,性能符合要求方可装车。 8.发生事故时,要保护现场,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和防止事故扩大工作,并报有关部门及领导。 二、车底工作及车辆支护规定; 1.车底作业时,应尽量使用修理通道 (地沟),地沟长度、宽度应合适,应有自由上下